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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雾炮车司机违反操作规定 鼎城区5人受处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7 17:50:5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8月3日至4日,雾炮车代班司机苏某在距离玉霞国家空气城市站200米处的消防栓补水时忘记关闭雾炮车喷雾,致使水雾飘散到玉霞国家空气城市站,此行为违反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保障严防人为干扰的通知》(湘环发〔2021〕11号)的规定。2021年9月3日,鼎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对代班司机苏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0元和第3季度安全奖金600元;2021年9月27日,鼎城区纪委对鼎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某谈话提醒、对鼎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蓝天办主任张某诫勉谈话、对鼎城区蓝天办工作人员梁某谈话提醒、对鼎城区蓝天办工作人员杨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责令鼎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向鼎城区委、鼎城区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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