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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中共常德市鼎城区人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30 18:35:5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7日至6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组(含区就业服务中心、区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7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人社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截至目前,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三大类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其中立行立改1个),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建立完善制度办法14个,上缴退回资金14090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区人社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制定《区人社局政治学习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详细制定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多种形式开展党员活动;三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通过学习来强化思想武装,指导工作实践。

(二)反馈问题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入脑入心不够,工作抓手不够具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党组坚持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二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宣传思想工作条例》,提高认识,纠正认识误区。三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要求班子成员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制定《区人社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区人社局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新闻舆情方面的监控与研判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新闻宣传的处置能力。五是对政务服务作风负面舆情涉事人员进行了批评谈话,做出了检讨,完善细化了《鼎城区人社局服务大厅工作管理制度》、《鼎城区人社局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推进社保服务中心大厅规范运行,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

(三)反馈问题三:安全生产责任没有真正上心上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干职大会对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学习,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对局内食堂、信息机房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二是未参与安全生产基础考试的人员完成补考;三是制定《鼎城区人社局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鼎城区人社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四是全局院落内更换干粉灭火器、灭火器箱;五是夯实工作作风,相关责任人做出书面检讨,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四)反馈问题四:党管保密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将保密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保密相关知识的学习;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保密业务培训;三是党组书记对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开展谈话教育,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对保密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四是印发《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公章;严格审批手续,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建立了公章使用登记台帐,认真填写《公章使用登记簿》。

(五)反馈问题五:对二级机构财务管理责任压实不够,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制定《鼎城区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成立人社局内部财务监督及审计领导小组,制定了《鼎城区人社局内部审计制度》。三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四是对二级机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教育。五是完善了相关财务凭证,核查了不按票据数超额和不足额支付差旅费的情况。经查,出现此类情况是由于为了方便将同时公务外出几人的伙食补助、交通费统一发放到某一人工资卡上造成。鉴于此,对相关财务人员,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未按票据超额支付的差旅费进行了追缴,上交国库。

反馈问题六: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对有关的工程项目支出进行了自清自查,经核查,5次工程项目均完工验收后,再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二是局党组规范议事规则,制定《鼎城区人社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三是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四是制定了《鼎城区人社局机关内控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就业中心内控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规范工程项目的实施;五是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教育,强化责任。

反馈问题七:考试院考务经费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对2020年至2022年组考情况开展自清自查。经核查,2020年至2022年期间公开招聘组考中考务费的发放均严格按文件要求规定发放,不存在超发的问题。二是2023年组织的笔试、面试,均在局党组会研究招考工作及经费使用情况,招考报考费用均上缴国库然后再进行支出。三是根据签订协议支付平台公司信息技术服务费,不再进行抵扣;四是根据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级奖励补助项目清理情况的报告》中明确的按照湘人社函〔2014〕314号文件执行发放各类人事(职称)考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遴选劳务费。向区财政递交《关于我区人事考试考务费发放标准的请示》,获得区财政批准后按发放标准发放考务费用。

反馈问题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制定《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召开全体干职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家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开展学习,工伤保险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均制定了《内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四是对就业中心、工伤中心分管领导、经办人进行谈心谈话、提醒教育。五是收回工伤保险中心培训会餐费上缴国库。

反馈问题九:社保中心死亡举报奖励违规走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对2020年至2022年期间的城乡居保死亡举报奖励情况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核实全区22个乡镇(街道)的死亡举报奖励台账均已按实际情况发放。二是对于企保死亡举报奖励,今后严格按照死亡举报奖励发放条件,把好死亡举报奖励发放关,要求各乡镇完善发放台账;三是对于的死亡举报奖励严格按照要求直接发放到举报人账上,预防为主,严控风险。四是逐步取消死亡举报奖励,由大数据分析来杜绝死亡冒领行为的发生,2023年以来还未发放死亡举报奖励。

反馈问题十:对党的惠民政策落实落地监管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对近几年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规范性文件《鼎城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办法》(常鼎人社发〔2023〕1号),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与使用。三是制定《鼎城区就业帮扶载体跟踪管理办法》,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对就业扶贫车间开展核实、审核,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次性开办补贴、区级示范典型奖补资金监管的通知》,规范管理,确保奖补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反馈问题十一:工会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工会委员会成员及相关责任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报销手续,严格落实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三是对于社保中心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慰问、登山活动经费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属于经办人员对政策掌握不到位导致。要求区社保中心按规定将资金转入工会专户后,再按审批程序开展活动,收回违规发放纪念品经费上交国库。四是制定《鼎城区人社局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工会工作的运行以及财务管理。

反馈问题十二: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将购入用于孵化基地的办公用品作为固定资产补录入账;二是就业中心制定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登记、调配等规定;三是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规范填写固定资产信息,实时更新,动态化管理。

反馈问题十三:作风建设偏松偏软。(已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是:针对上下班打卡纪律不严的问题。一是增设打卡机三台,避免因打卡人员太多不想排队而导致上下班不打卡、漏打卡的情况;二是重新进行打卡信息录入,使用人脸识别打卡,防止出现遗漏人员及代替打卡现象;三是核实考勤异常数据,对打卡不规范18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严格执行落实考勤打卡、请销假制度、去向登记制度。五是加强日常的督查、抽查、通报。

针对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作风问题。一是出台鼎城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顿。二是在全局通报社保大厅工作作风所存在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批评教育,重申工作纪律。三是印发《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管理办法》、《鼎城区人社局服务大厅考核评分细则》,推进社保服务中心大厅规范运行;落实社保大厅领导带班坐班制度,设立“办事不成”窗口。四是完善社保服务大厅窗口设置,统一着装,公示规范办事流程,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督查。五是组织大厅工作人员分批次前往常德市市民之家进行参观学习,提升工作能力。

反馈问题十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党组书记对机关党委书记进行谈话教育,强化责任;二是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对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进行专题研究,组织机关党委全体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三是强化机关党委的主体责任,对局属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向各支部交办了问题整改清单;四是局机关党委对就业党支部、社保党支部、工伤党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任免,由三中心的行政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五是制定《鼎城区人社局党支部书记管理办法》(试行)和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强化支部书记管理。

反馈问题十五:重视基层组织政治生活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机关党委全体开展学习,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二是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建专干进行党建业务培训;三是党组书记对社保党支部、工伤党支部、机关党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压实责任。机关党委书记对社保中心党支部、工伤保险中心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党建专干进行谈话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在组织生活会开展过程中加强指导督导,确保组织程序到位。

反馈问题十六:基层党建工作形式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各支部在党内会议上执行“一事一议一决一”制度,落实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二是各党支部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形成方案计划,按照方案开展年度工作;三是机关党委召开会议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是机关党委对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会上进行通报,下发问题整改清单。五是免去原三中心党支部书记,由中心行政负责人兼任支部书记,强化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

反馈问题十七:党管编制工作意识不够。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制定《区人社局内设机构挂牌工作方案》,按照“三定方案”去设置行政职能股室,撤销了政工人事股,将其人员并入局办公室行使相应职能,在财审股加挂社保基金监督股牌子,撤销行政法规股,设立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信访股,将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处更名为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服务中心;二是原任命的不合要求的政工人事股、基金监督股、行政法规股、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处负责人进行了免职,重新任命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信访股、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服务中心负责人;三是规范临聘人员的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完善备案手续,请病假人员1人办理病退手续。

反馈问题十八:“党建带团建”工作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成立了区人社局团支部,选举团支部书记;二是加强团员队伍管理,组织团支部所有成员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三是制定《鼎城区人社局年轻干部培养方案》,通过多种方式激发年轻干部想事干事的热情。

反馈问题十九:内控制度滞后过时,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修改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印发《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制定了《鼎城区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三是规范对临聘人员的管理。

反馈问题二十: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党组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鼎城区人社局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鼎城区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工作做到党组集体研究;二是对三中心负责人进行谈话,强调纪律,强化责任。三是二级机构在“三重一大”事项上处务会讨论,或上报局党组研究。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通过“回头看”,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后半段文章”,认真总结梳理,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6-7375900。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人社局党组

                                                                                                                                                              2023年11月30日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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