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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2233”反馈机制 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
“某党组织存在公务接待超标、同城吃请、陪客超人数等问题”“某党组织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日前,十三届鼎城区委首轮巡察组陆续向42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一份份政治“体检报告”一针见血,反馈会上“辣味”十足。
巡察反馈是联通巡察“前半篇文章”和“后半篇文章”的重要节点,直接关系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上肩,切实影响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否落实落地。为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鼎城区积极通过“双反馈、双签收、三清单、三通报”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
该区运用“双反馈”机制,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反馈除涉及本人问题外的其他问题的同时,以巡察反馈会的形式同步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做好反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真改实改。
为形成整改责任“双叠加”的效应,有效提升巡察整改质效。该区实行反馈意见“双签收”背书领责机制。明确被巡察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实行巡察组组长和被巡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巡察反馈意见“签字背书”制度,推动整改见实见效。
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聚焦“空白点”“风险点”“薄弱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向被巡察党组织开列“问题清单”,由被巡察党组织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同时,根据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将巡察结果呈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作为工作约谈、调查研究的重要依据,督促抓好整改。并同步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全面反馈巡察结果,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整改成效得到巩固和长期坚持。
通过强化巡察反馈,十二届区委十轮巡察共反馈问题258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588条,整改完成率达100%,移交问题线索334条,已办结326条,处置率达97.6%,巡察整改成效明显。
“巡察反馈问题是区委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务必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答好巡察整改‘必答题’。”鼎城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紧盯发现的问题不放,在巡察整改上持续发力,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账销号、逐项落实、见底归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鼎城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