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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鼎城:打好“预防针” 念好“紧箍咒”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8 08:33:21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十三届鼎城区委第二轮巡察进驻前集体谈话会,勉励大家充分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严防灯下黑”,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高昂的热情、饱满的姿态、振奋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尽快融入和适应新的环境,尽早投入到本轮巡察工作中。

近年来,鼎城区委高度重视巡察队伍建设,始终把巡察队伍纪律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力度,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

巡前培训,让行为规范“有章可循”。每轮巡察工作启动前,坚持对全体巡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将《湖南省纪委“十条禁令”》、《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鼎城区委巡察工作人员“六条禁令”》等纪律要求作为培训学习的规定篇目,切实增强巡察干部的制度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思想理念,坚持将巡察工作情况、值班电话等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予以公开,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监督、干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增强巡察工作透明性,促进巡察干部履职尽责,干净担当。

加强监督,让行为规范“带电长牙”。区委巡察机构实行“办组双重监管”模式,即以巡察组为单位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统筹加强巡察中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持续强化对巡察组成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区委巡察办切实履行指导督导职责,制定《十三届鼎城区委第二轮巡察日常督导工作方案》,对各巡察组进行不同形式的监督,掌握巡察组人员履职尽责、遵守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筑牢巡察干部纪律作风防线,确保巡察利剑永不蒙尘。

日志+报备,让行为规范“可追可查”。细化巡察工作日志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要求巡察期间必须如实记好巡察工作日志,巡察工作中干什么写什么,发现什么写什么,实事求是,言简意赅,重点突出,避免重复繁琐。要求巡察干部严格考勤纪律,明确规定巡察工作人员和巡察抽调干部严格遵守上班纪律,请销假必须按照巡察办组规定,严格实行报备制度。建立巡察日志制度和请销假报备制度,让巡察干部的工作和去向“记录在案,可追可查”。(鼎城区委巡察办 赵紫薇)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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