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单位
鼎城地税局重大事项“月报告”接受上级监督
3月5日,鼎城地税局机关各科室按规定陆续向监审室报送了重大事项报表。3月10日前,监审室汇总后由该局纪检组长向市局纪检组长书面和口头“双报告”。
据悉,鼎城区地税局纪检组长“月报告”制度已经坚持了五年。“月报告”范围主要包括单笔超过50000元的大额资金支出、干部调整提拔、重大税务行政处罚、重大偷逃税案件、干部违纪等重要事项。
通过实施“月报告”制度,该局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组对本单位发生的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有效防范了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风险,预防了职务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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