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单位
林业局:加强对公益林补偿资金督察监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管理,根据鼎城区委、区政府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及区委巡察组工作要求,11月29日至30日,区林业局组织检查组对2018年全区公益林补偿资金进行了督察检查。
检查发现,全区2018年享受中央、省财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的11个乡镇、农林场,大多都能够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批准的公益林面积和补偿标准,将应发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补偿基金通过乡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国有(集体)林场和村集体补偿基金由财政部门拨付到单位账户。但也有少数乡镇(农林场)在申报公益林补助资金中存在公益林补偿资金受益人与林权所有者不相符、公益林补助面积与林权面积不符、集体林补助资金打卡到个人账户等问题。
下一步,区林业局将督促相关乡镇(农林场)认真整改,跟踪检查,直到问题查清、整改到位、处理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