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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单位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四个一”落实出效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8 09:22:0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区委区政府“放管服”工作“四个一”(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由一名副职分管,进驻政务中心的一个窗口,尽量让办事群众只跑一次路)的要求,全区各具有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职能的35家单位均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股”。其中,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发改局等33家单位实现了“行政审批服务股”单独设立,全区相关单位均明确了一名副职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为确保“四个一”工作的落实,区政府督查室还组织了三次专项督查,有效的促进了该项工作的落地生根。针对工作重点,我们着力强化了“放管服”监督员的作用,向社会聘请37名义务监督员,在有组织的开展监督监察管理的同时,配合开展全天候随机巡查督办。到目前,通过“两随机两公开”发现的有关“放管服”审改政策落实兑现有欠缺的问题3个,涉事单位2家,涉工作人员2名,整改落实和解决问题2个,整改率100%;通报批评涉事单位4家,涉事单位查处率100%;涉相关工作人员2名,处理率100%。

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机构设立已基本形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基本实现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目标。全区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事项首批达38项,第二批共计116项下沉赋权项目也正在抓紧审核和实施。区直单位除应急局末按要求入住政务大厅窗口、环保、规划末按标准实施项目进驻窗口外,其他单位均已实现了单位和项目应进尽进的工作目标。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做到了单位有人具体分管、工作有人具体落实、窗口有业务办理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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