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单位
鼎城区委编办“三抓三强”助推清廉机关建设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鼎城区委编办立足党的机关、政治机关定位,始终把作风建设贯穿于自身建设、职责履行全过程,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2023年被评为全区清廉鼎城建设红旗单位。
抓学习强预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培训,营造学法规,守纪律的良好氛围。为提升全区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每年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区委党校主体培训班教学内容,提升依法管编治编意识。将机构编制纪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夯实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抓制度强规范。坚持推进源头治腐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谈话提醒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按照“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模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研究重大事项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和指导。决策时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各项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抓规范强效能。坚持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的基本遵循,针对重大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人员出入编、用编计划审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干部日常管理等权利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真正做到立规矩和守纪律相结合,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严格工作人员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确保人员不空岗,职责不缺位,真正实现到岗到人到职责。提倡文明办公,规范服务行为,做到业务工作抓到哪儿,党风廉政建设就管到哪儿,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清廉机关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姚万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