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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更名 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4 11: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7月2日起,常德市鼎城区纪委监委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相继挂牌。至此,原来的区纪委派驻纪律检查组统一更名为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增加“监察”二字,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是组织形式、履职内容、工作方式、改革方向的变化。按照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驻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派驻机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
    派驻纪检监察组经向上级请示、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力的监察措施;需要采取其他调查手段的,须报区纪委监委同意,以监察委员会名义行使,或者由监察委员会相关内设机构组织实施,派驻机构予以配合。
    “派驻机构将更好地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鼎城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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