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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建立廉政档案 为纪检监察干部精准“画像”
即日起至本月底,鼎城区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将完成自己的廉政档案,并将纸质版交由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备案。
为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更严更实更细,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实现“精准监督”,鼎城区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的实施方案》,明确廉政档案的建档对象为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检专干,实现监督全覆盖。
廉政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亲属经商办企业、操办婚丧活动、接受廉政谈话及函询等12项内容。同时,实行分级审签办法,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报告表》由各主管副书记审签,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报告表》由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审签,其他成员由其分管负责人审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
“廉政档案的建立能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准确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情况和廉政信息。”鼎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在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过程中,瞒报、不报、失密、泄密、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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