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鼎城:热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鼎城区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网络及时对《规则》进行学习,并展开热烈讨论。
“《规则》的第四条和第十三条对什么事情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什么不是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受理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在信访室工作多年的陈科翔表示,《规则》的出台,让纪检监察机关能集中力量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以往在收到信访转办的检举控告问题线索后,因相关规定不一致、内容散乱或者部门协同性不强等原因,常导致问题线索成案率不高,处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发生。《规则》的出台,全程规范了检举控告权有效行使,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处理检举控告提供了遵循。”审理室主任苏苗苗说到。
“《规则》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对于学习《规则》,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周勇有自己的看法:“深入学习贯彻《规则》对我们办案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尤为重要,必须高度重视,才能更好指导实践、服务群众。”
“《规则》的出台让我们又多了一份工作指南,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规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娟说道。
“在基层,有时候确实很无奈,群众对我们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很了解,认为只要有诉求,就可以找我们镇纪委反映,有些时候我们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核实和解决一些不在我们管辖范围内的问题,有了这个《规则》,我们可以引导群众正确信访。”镇德桥镇纪委书记周方杰深有感触。
“以往,有些举报就一两句话,我们要花费大量的精力。而实名举报,既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了解情况,掌握更多线索,较快查清问题,也有利于维护举报人自身权利。”郭家铺街道纪工委书记孙磊在学习了《规则》有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的规定后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