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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启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鼎城区决定在全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此次重点整治住建、交通、水利、自然资源等行业领域,聚焦招投标关键环节,从清理一批违规设置的隐形“壁垒”、公布一批失信主体“黑名单”、理顺一批监管部门机构职责、实施一批严格监管措施、查处一批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畅通一批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一批规范有效的制度机制等7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围标串标、规避招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公职人员非法干预招投标等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从6月起至11月,共分为自清自查、重点抽查、核查处置、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要求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公开招投标或应公开招投标而未公开的项目主业单位或指挥部根据整治重点,开展自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登记、即查即改;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监管的项目在自清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鼎城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监督和核查,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发现和查处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件,同时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对典型案例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着力构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长效机制。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区纪委监委“双主任”制,各区直有关单位对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联动机制,一体推进。鼎城区纪委监委将综合运用线索处置、工作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民意调查、制定监察建议书等各种监督手段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监管部门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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