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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精准“监督执纪” 活用“四种形态”

来源:廉洁鼎城 发布时间:2021-04-26 10:30:30 浏览次数: 【字体:

“工作虽然有失误,但你要正确看待,保持一颗‘平常心’,今后考虑问题要更加全面,少犯错误、不犯错误,把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像这样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是鼎城区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的常规动作。

近年来,鼎城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科学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对在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途径发现的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方式开展提醒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同时,有力度地运用好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加大追究问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一季度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8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6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90.3%;运用第二种形态12人次占 6.45%;运用第三种形态4人次,占2.15%;运用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1.07%。

此外,鼎城区纪委监委坚持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围绕干部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对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出重拳、下猛药。对严重违纪违法的“极少数”,坚决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一季度共立案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

“今后,我们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精准把握适用‘四种形态’,分类施治、分层施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鼎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鼎城区纪委监委)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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