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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三项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见底见效
“你单位巡察整改不到位事项共2条,请在规定限期内整改落实,具体整改问题为…”近日,常德市鼎城区委巡察办对全区国有和集体资产专项巡察整改未到位事项单位发出交办函,罗列工作清单,提出整改要求,这是该区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一个工作缩影。
近年来,为强化巡察遏制、治本功能, 鼎城区通过建立健全巡察整改“三项机制”,持续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日常整改监督机制。坚持纪检监察室、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三位一体”的工作监督机制,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诊”,突出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协同整改把关、长效跟踪作用,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对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形成监督、反馈、整改、再监督的闭合工作链条,促进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
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制定区委巡察整改落实督查实施方案,围绕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进度、整章建制情况、群众满意程度等方面,对整改工作质效进行量化评估,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督查工作,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巡察“回头看”的重要依据。今年2月,该区巡察整改督察组共对57个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上门督、发函督、通报督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成好“政治交办件”,做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事项清零、全面销号。
巡察整改促进机制。梳理归纳、分析研判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区委“五人小组”会议研究,并以会议集中交办方式,将审定问题进行原汁原味反馈,牢牢牵住巡察整改的“牛鼻子”,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一把手”的整改责任;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从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入手,强化职能部门党组织对所辖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不断提升政治“体检”实效,让巡察监督更加精准有力。如,针对巡察中发现全区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督促区财政局建立健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暂行规定》、《鼎城区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全区统一的国有和集体资产及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借合同范本;组织对城区门面和乡镇水面发包价格进行市场评估,规范了更为合理的租金标准。
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该区通过“三项机制”共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完成问题整改2404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12项,清退资金473.39多万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6个。(鼎城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