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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蒿子港镇:规范公务接待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5 09:15:53 浏览次数: 【字体:
    “这是贵单位来我镇检查工作在食堂用工作餐的餐费收据,请您收好”。4月24日,鼎城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来到蒿子港镇检查工作,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午餐餐费,工作人员收取后及时开具收据。
    4月23日,蒿子港镇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会上,镇党委书记李辉同志申明,凡从事公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来我镇检查,需在镇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的,必须提供公务接待公函,按5元/人收取费用;人数不足一桌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与机关干职一同用餐,费用收取5元/人次。
    “过去,我们接待用餐的流程还不够规范,事后再补齐公函的事情偶有发生。今后将严格按流程办事,让公务接待合规、透明、节约。”镇纪委书记伍仕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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