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网站地图
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之窗>干部工作>详细内容

干部工作

鼎城“百名股长”迎大考 测评“尺子”交给群众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8 14:5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鼎城区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消息,鼎城区正在对“百名股长”2017年岗位行政效能监察测评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为便于操作,区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对“百名股长”岗位履责监督活动评估细则进一步优化,实行“三评一报”评估。 
    “三评”即“百名股长”互评——区优化办组织“百名股长”互相测评;项目方参评——区优化办组织项目业主对“百名股长”进行测评;包联领导和责任单位测评——区优化办组织项目包联领导、责任单位、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区纪检监察部门、区作风办、区法制办及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测评。“一报”即举报——区优化办综合全年举报情况,对“百名股长”评估打分。 
    评估总分100分,其中“三评”各占20%,基础工作占40%,“一报”实行扣分制,凡发生举报且经查证属实或受到督查问责的,每次扣10分。按照管理权限,“百名股长”总分排名后10位的,且总分低于80分的予以调离岗位;低于60分的免职处理,其分管负责人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由分管区级领导实施诫勉谈话,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股长作为服务群众的一线‘服务员’,是机关的‘窗口’,也是机关的‘形象’,用‘三评一报’的方式,就是把测评‘尺子’交给群众,让群众对干部工作‘评头论足’,切实解决一些职能部门存在的作风不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促进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和依法执政水平的提高。”鼎城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