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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纪律检查机构,2018年元月成立鼎城区监察委员会,与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在鼎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常德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1.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纪委及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政纪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和各级驻鼎城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六)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委组织部对乡镇(科)纪委和区直局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八)承办区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共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鼎城区纪委)内设机构包括:下设12个室(部)和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编105人,工勤编3人;现有干部职工90人,退休干部8人,劳务派遣人员4人,有小车4台。(二)决算单位构成。鼎城区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鼎城区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鼎城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833.82万元,较上年1183.96万元增加54.89%,计64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2.91万元,其他收入增加406.96万元。2018年总支出1714.33万元,较上年1159.43万元增加47.86%,计55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1.5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3.31万元。
原因是:1、2018年1月成立了鼎城区监察委,年初收支没有预算。2、监察委成立后,检察院转隶人员19人,从公检法司调入派驻纪检组6人,分配省委选调生1人。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2018年区纪委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案件增加,办案成本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83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1.86万元,占收入77.54%,其他收入411.96万元,占收入22.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支出171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43万元,占支出63.61%,项目支出623.90万元,占支出36.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421.86万元,较上年1178.96 万元增加 20.60 %,计242.9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484.37万元,较上年 1154.43 万元增加 28.58 %,计 329.94 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8年1月成立了鼎城区监察委,年初收支没有预算。2、监察委成立后,检察院转隶人员19人,从公检法司调入派驻纪检组6人,分配省委选调生1人。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2018年区纪委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案件增加,办案成本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84.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59%,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增加了329.94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8年1月成立了鼎城区监察委,年初收支没有预算。2、监察委成立后,检察院转隶人员19人,从公检法司调入派驻纪检组6人,分配省委选调生1人。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2018年区纪委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案件增加,办案成本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8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0.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3.46%;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93.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84.37万元,年初预算为1033.67万元,年末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484.3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了4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3.9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0.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7.04万元,占基本支出99.69%,公用经费3.39万元,占基本支出0.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计39.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4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1.56万元。“三公”经费与年初预算数51.9万元比较减少12.8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0.0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减少12.84万元。
“三公”经费总额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减少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增加6.4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减少16.4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计39.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4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1.56万元。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车辆保有量4台,运行费用27.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56万元,共接待240批次,198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严格按照上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财政拨款支出管理,促进经济全面发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各种经费使用办法,压缩行政管理开支和办案开支,严格控制部分增支因素,“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0.4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36.44 万元,增长66.7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1、2018年1月成立了鼎城区监察委,年初收支没有预算。2、监察委成立后,检察院转隶人员19人,从公检法司调入派驻纪检组6人,分配省委选调生1人,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