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
为“全面小康”提供纪律保障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7月27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话语坚定、铿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现如今,脱贫攻坚已进入关键期,为了全面实现小康,各级地方党委都在如何“摘帽”上下大功夫、花大力气,这时候,必须紧盯纪律这条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面“奔小康”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要强化责任。7月3日,王岐山书记出席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在全国省市县纪委设了3000多个分会场,12万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这样大的规格,释放的信号不言而喻。在扶贫工作中,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时刻把纪律摆在前面,认真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打通管党治党“最后一公里”,要明白扶贫资金、惠民补助是碰不得的“高压线”,是不能越的“雷池”。
要加强监管。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排查风险点,列出问题清单。扶贫资金使用到哪里,监管的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惠民政策落实到哪一步,监督检查就要跟进到那一步,决不允许出现监管的死角和盲区。各级纪检监察要把乡(镇)、村两级干部作为监管的重点对象,协调审计、财政、司法力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监督检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精准扶贫上。
要严肃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快查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对敢在群众‘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的绝不放过”。面对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面对日益临近的脱贫期限,面对越来越啃的“硬骨头”,就必须“动真章”“来硬的”,要让“伸手”之人明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捉了必严惩”,如果有谁胆敢向扶贫资金动手脚,党的纪律就绝不会饶恕他。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向人民和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各级纪检机关必须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等问题,对中央的政策一个一个落到底,对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抓到位,为“全面小康”保驾护航。(鼎城区纪委何梦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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