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
让“无资质”幼师再无市场
近日,益阳赫山区居民唐先生家5岁的儿子成成,在当地一家名为茂林科技的幼儿园读大班。上课时,成成被老师摔到地上,又拽起他的耳朵不断拖扯,随后连同其他小朋友一起被暴力的推出了教室。(7月25日凤凰网)
据媒体报道,这位18岁的老师,教师咨格证"没办下来",但因为幼儿园岗位急缺,才让她到大班当老师。事发后,幼儿园道了歉,并对孩子进行了心理疏导。
5岁的幼儿,正是社会安全感的形成时期。幼儿园的老师,是孩子学习生涯的第一任教师,这位老师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也许一辈子都无法抹去。在如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的大背景下,这位“无资质”教师竟然在教室用如此粗暴的方式对待孩子,不仅伤害了孩子,伤害了家长,更是为教师的作风建设抹黑。不知道幼儿园平时对教师的准入制度是如何把关的,也不知道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是如何重视的?
2012年,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出台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1号文件。文件指出,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 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幼儿园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应以师德为先,关爱幼儿,尊重幼儿;应该自尊自律,以幼儿为本,保障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应不断学习,让自身更专业,应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应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让没有“资质”的教师进入教师队伍,伤害的不仅整个教师队伍的形象,更是让幼儿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接受教育,要追责的,不仅是教师、幼儿园,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清除没有资质的滥竽充数者,让无资质”幼师再无市场,让所有孩子都接受公平安全的教育。(鼎城教育局彭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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