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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别让承诺书变成“一纸空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5 16:24:47 浏览次数: 【字体:
    不久前,一位在基层单位工作的朋友相告,前些天,他的上级领导部门专门召开了会议,与自己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七八种责任承诺书。朋友说,签订承诺书年年都是换汤不换药,年初签订完,之后就飘到九霄云外了。
    签订承诺书,本身就是为了更好地落实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个别单位过度强调了承诺书的作用,片面地认为只要签订了承诺书,就等于落实了责任制。但对该着力的方面,比如如何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如何做好相关工作的统筹、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就缺了位,失了责。
    不可否认,承诺书确实能起到督促作用,但有些人签了承诺书却不履行责任,使得承诺书仅仅停留在会上、纸上、嘴上,这无异于是形式主义的回潮。事实上,签订承诺书只是加强管理的一种手段,不意味着只要订下承诺书,工作就落实了。如果把手段当作目的,用一纸承诺书代替艰苦细致的工作落实,只能是对承诺书的曲解,是作风不实的表现。责任不仅要明确在纸上,挂在嘴边上,更要铭刻在心中,切莫一签了之。我们要从对承诺书的认识误区中走出来,进一步明确责任,立足实际抓好落实,如此,承诺书才不会沦为“一纸空文”。
    切实兑现政府向人民的承诺,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要把关切民生、解决民忧问题放在首位,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言必行,行必果。着眼于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快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各项民心工程。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间也有俗语,“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对群众的承诺不能是“一纸空文”,这不仅比的是业务素质,更比的是政治素养。既然做出了承诺,就必须履行,如若违约,对没做到的单位要按当初的约定,严肃问责,该处罚的处罚,该整改的整改,以儆效尤。(鼎城区郭家铺街道纪工委 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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