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
“精准扶贫”中的“蝇贪”需严惩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37件,处分427人,移送司法机关54人。截至目前,广东省三级督办直查共立案888人,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但却久拖不决的问题,惩治了一批向扶贫资金伸手的腐败分子。(人民网)
在全国上下如火如茶开展扶贫工作之时,基层干部作为公务员系统的根基,扶贫政策落地的直接人、关键人,本该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有的却串通一起贪污腐败,令人唏嘘。如果说中央贪官污吏是老虎的话,那这些基层违纪的官员就是苍蝇。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在“打虎”的同时,“拍蝇”也是必不可少的。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乡镇地区远离中央,天高皇帝远,纪检监察部门查不到他们身上去,就算查到了,也是小贪小腐,通过疏通关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欲望就像收不住的手,今日小贪小腐,明天“蛇吞大象”。如今正处在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的关键阶段,中央加大了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于任何共产党员违纪行为都是零容忍。在查结的437件扶贫违纪问题中,危房改造、低保等领域是扶贫领域的“问题高发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涉案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毫无敬畏,随意贪占扶贫资金,有的截留挪用,有的虚报冒领,有的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有的挥霍浪费,还有的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甚至严重失职失责。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肃处理。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抓紧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快查严处,必要时中央纪委将直接查办。省市两级党委、纪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坚持通报制度,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发挥警示效应。让贫困群众能够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福利,确保各项政策好处落到扶贫对象身上。(鼎城交建投 全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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