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
临退前的“任性”是“作茧自缚”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该区锦屏镇副镇长黄德兵利用职务影响力于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在退休前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违规操办宴席三次,违规收受礼金共计3.6万余元。2017年3月7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德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2月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三令五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宴席,以谨防借婚丧嫁娶之机,而变相行贿受贿现象的发生,但这些铺天盖地的禁令在黄德兵眼中不过是耳边风,不仅顶风违纪,更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大肆办宴,上演退休前的“任性”,影响极其恶劣。
我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本来家里有喜事邀请亲朋好友,沾个喜气、图个热闹,也无可厚非。但要注意的是,我们的党员干部绝不能“随波逐流”,利用职务之便大摆宴席借机敛财,这样的宴席实际上已经脱离了我国传统风俗习惯范畴,变成在虚荣心和权力的染指下的伤风败俗,沦为有钱人比排场、有权人敛钱财的灰色地带。
“选择从政就不要在从政中发财,选择发财就去合法发财”。通过“满月宴”“生日宴”这样的“歪道”取得的钱财,最终只会成为干部自导自演的“鸿门宴”。一方面,“敛财宴”腐蚀着干部的党性。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干部打着“宴请”为目的的收钱方式,很显然已经违反了八项规定,违反了党纪法规,败坏了党风政风;另一方面,“敛财宴”让群众苦不堪言,深恶痛绝。党员干部大肆操办宴席,流露的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消费的却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感情。
被权力捆绑的宴席往往会成为滋生腐败行为的“温床”和不法行为的“高发地带”,所以我们必须正风肃纪狠刹婚丧喜庆的大操大办。党员干部首先要带头对办宴说“不”,所谓“官风正则民风正,民风正则国运兴”,要做好榜样,做社会新风尚的领头人。其次,要加强监管,坚持“零容忍”,坚决遏制“权力自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让部门监管和人民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全面的监督网,不留死角,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最后要强化追责,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严查严惩,真正刹住“设宴敛财”的歪风邪气。
风俗不能成为敛财的“遮羞布”,退休也不能成为“任性”的理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言一行,都应体现着为民情怀,利用手中的一点公权力大摆宴席敛财,最终的结果只会是“作茧自缚”。(鼎城区纪委 何梦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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