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
为民谋利者岂能“食言而肥”
近日,绥德多名干部被指入住公租房,39户已通过公租房分配审核的申请者被剔出分配名单而转为补贴租金形式,引发了一场波澜。这39户大多数是低保户或离异、丧偶人士,部分已轮候多年。名单公布后,被剔除的39户通过交涉、信访等形式进行维权,却被威胁将取消租金补贴。(中国新闻周刊)
有知情人士表示,绥德县却有数十名退休干部在2015年10月在未经评审、公示的情况下持有公租房,其中大部分并不在内居住。并指出其中几户的具体信息,强调称其中就有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的丈母娘,并声称其丈母娘是教育系统退休职工,孤身一人且家里颇有祖产,并不符合入住公租房的条件。
应首先保障的人群以不成理由的“理由”被剔除出分配名单,家产丰厚的干部或家属变相强占公租房,绥德县住房保障中心制定的《绥德县景苑小区公租房配租方案》成一纸空文。须知有一种胖,叫“食言而肥”。
手握人民赋予公权力的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属于老百姓的权益收入个人或家属的腰包。正式发文成为愚弄弱势群体的“挡箭牌”、掩盖“暗箱操作”的“幌子”。试想想,如果连政府部门正式发文的方案或通知等文件都不具有权威性和执行力,如果我们的政府连弱势群体的利益都不能保障,那么政府公信力到底何在?普通老百姓的权益该如何维护?这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又该如何实现?
权力滥用、言而无信、与民争利,这背后的一系列问题拷问着公职人员的良知与党性,让政府部门一步步陷入“信任危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所说:“当公权力失去公信力时,无论发表什么言论、无论做什么事,社会都会给以负面评价。这就是‘塔西佗陷阱’。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就会危及党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公信不力,患莫大焉。在开展工作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做表面文章,诚心诚意惠民生、办实事。
对于为民谋利者“食言而肥”,笔者认为,首先要严抓党风廉政建设。政府形象是由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形象组成的,除了强调“关键少数”,更要抓好“普通多数”。每一位党员干部要慎用手中权力,须谨记“食禄者,当不与民争利。”其次要严抓效能监察。政府部门颁布的正式文件特别是惠及民生的要落实到实处,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要加大对政府部门文件落实的监督检查,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最后要严抓严肃追责。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类”,对各种滥用权力行为实行“零容忍”。
政府的公信力不容许“透支”。公权力有威信,社会才能良好而有序地运行,民众才能有幸福感和安全感。(鼎城区工信局 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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