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鼎城:让纪检干部饭局“红线”更清晰
6月2号,鼎城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廖晓岚接到了老同学刘利的电话,邀请她参加生日聚会。
说完邀请,刘利刚准备挂电话,和以往不同的是,廖晓岚仔细询问了参加聚会的有哪些人,费用是怎么来、晚上吃完饭还有没有其他的一些活动,特别问了除了同学之间还有没有其他的人参加……
还没有等廖晓岚问完,刘利抱怨道:“怎么吃个饭还这么啰嗦?这么多年的老同学了,自从你到纪委工作以后,都不像以前那样爽快了。”
廖晓岚在电话里解释,“我们纪委出去吃饭有制度规定,同学聚会可以参加,但是不能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私人聚会的机会找我们牵线搭桥。”
和同学打完电话后,廖晓岚随即掏出电话:“书记,我同学今天过生日,邀请我出去吃饭,给您报告。”鼎城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廖晓岚向书记报告。“同学过生日去吃饭可以,但要注意纪律要求。”鼎城区纪委书记王明东答复。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净化干部个人交往圈,规范“八小时”以外社交活动,日前,鼎城区纪委实行了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吃饭报告的制度,对于不在机关食堂就餐、非公务接待、工作之余参加饭局的一律报告。
制度明确规定,纪检干部一人参加饭局,必须向部室领导报告,部室领导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必须向书记报告;两人以上共同参加饭局,必须向书记报告。鼎城区纪委相关人员表示,私人聚会要注意参与对象,对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带有明显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通过建立报告制度,有利于规范纪检干部的个人社交行为,对于一些亲友请托等不便于推辞,或者饭局动机、参与人员不明的,有了理直气壮的拒绝理由。
“饭局的‘红线’越加清晰,就越能守住纪检干部的‘底线’,打造干净的纪检队伍。”鼎城区纪委书记王明东表示。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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