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鼎城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鼎城区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黄土店镇桃花庵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7年,黄土店镇桃花庵村党支部书记刘复原,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采取“新建改维修”的方法,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6000元。刘复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韩公渡镇株木山村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韩公渡镇株木山村党支部书记贺平,与本村会计贺际猛共同策划实施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用于村务开支。贺平、贺际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十美堂镇庆复村党支部书记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十美堂镇原庆复村党支部书记梅富成(现庆复村“两个文明”建设负责人),在省委巡视组检查过程中出现对扶贫政策不熟悉、对贫困户基本情况不了解和配合调查态度不好的情况,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十美堂镇纪委对梅富成予以立案审查。
4、十美堂镇小茅村党支部书记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十美堂镇小茅村党支部书记周建强,在省委巡视组检查过程中出现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掌握不全、政策了解不透彻的情况,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十美堂镇纪委对周建强予以立案审查。
5、许家桥乡双冲村村会计识别贫困户不准问题。许家桥乡双冲村村会计肖华仙对本村个别贫困户购买小轿车问题调查不清,存在工作作风不实、识别贫困户不精准的问题。许家桥乡纪委对肖华仙予以立案审查。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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