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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鼎城:通报3起基层党员涉赌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7 11: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1.十美堂镇同乐村党员李迎春开设赌场案。2013年以来,李迎春在十美堂镇墟场开设了一家电游赌博厅,并聘请同村村民负责经营,吸引赌博人员参与赌博。2015年7月21日,鼎城公安局十美堂镇派出所现场查获其开设的电游赌博厅,收缴全部赌博机及3700元赌资。8月3日,李迎春主动向鼎城区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开设赌场的事实,并主动向公安局机关退缴了开赌博厅期间的非法获利。因李迎春系初次犯罪,李迎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一年)。
2.周家店镇黄公咀村党员陈星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案。2015年6月13日至6月22日期间,陈星伙同他人以“推牌九”的方式分别在周家店镇大砖桥村的废弃养鸡场和闵家桥村的废弃养猪场设赌三次。2015年11月10日,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星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陈星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石板滩镇荷花堰村支部党员陈振英为赌博提供条件案。陈振英在2011年2月初与该镇毛栗岗村村民徐桂华合伙在徐桂华家里开设茶馆,摆放麻将桌,让周边村民打“转转麻将”并“抽水”牟利。陈振英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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