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情况
鼎城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无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问题
为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良好的党员形象,现将近年查处的4起无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通报如下:
1.鼎城区谢家铺镇唐家铺社区无职党员赵丽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9年3月8日,赵丽彪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鼎城区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三个月。2023年3月30日,赵丽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鼎城区石公桥镇冲天湖村无职党员刘传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2年1月11日,刘传忠犯开设赌场罪被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23年4月27日,刘传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鼎城区牛鼻滩镇谈家河村无职党员谈宜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3年7月13日,谈宜龙犯危险驾驶罪被鼎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2024年2月23日,谈宜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鼎城区十美堂镇兴镇社区无职党员郑建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3年5月17日,郑建军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2024年3月13日,郑建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自我要求不严,侥幸心理严重,各级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强等问题,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知敬畏、存诫惧、守底线,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履职。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通过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紧绷纪律法律之弦,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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