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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职能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及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及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及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及说明
六、《部门收支总表》及说明
七、《部门收入总表》及说明
八、《部门支出总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中共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纪律检查机构,与鼎城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鼎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常德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干部监督室、案件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共12个室(部)和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和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鼎城分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共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编105人,工勤编3人;现有干部职工90人,退休干部8人,劳务派遣人员4人,有小车5台。
(二)部门职能
中共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纪委及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政纪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和各级驻鼎城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委组织部对乡镇(科)纪委和区直局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区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为中共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委局机关和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纪检监察办案等专项经费。
二、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委局机关和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及说明
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1442.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2.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62.6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8.9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院转隶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442.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1442.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8.9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院转隶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及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2.61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00.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6.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6.5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43.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9万元。
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42.3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2.63万元,其中:“留置”工作经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在指定的办案点办案及其他办案开支等方面;“廉洁鼎城”作风建设经费支出16.2万元,主要是用于全区作风建设的宣传、培训、检查等方面;资本性支出80万元,主要是用于购置办案用车等方面;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支出106.76万元,主要用于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运转开支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及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0.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6.5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3.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67.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5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及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六)《部门收支总表》及说明
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收入1442.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1262.6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0万元;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1442.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其中基本支出为1000.30万元,项目支出为442.31万元。
(七)《部门收入总表》及说明
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数收入1442.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2.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62.6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8.9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院转隶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八)《部门支出总表》及说明
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1442.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442.6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00.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42.31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43.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0.71万元。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鼎城区监察委员会与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检察院部分职能划转及检察院转隶人员增加,导致所有费用预算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7.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1.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7.42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三公”经费预算增加主要是因为今年鼎城区监察委员会与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检察院部分职能划转及检察院转隶人员增加,导致了“三公”经费预算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80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设备及办案车辆购置与运行费用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或租用面积)0平方米、实有公车5台、主要办公设备105台、主要公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144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30万元、项目支出442.31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六)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