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5、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部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部门)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政府)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6、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2、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3、预算公开三公经费表
24、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5、基本情况表
2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纪委及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政纪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和各级驻鼎城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委组织部对乡镇(科)纪委和区直局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区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9、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下设13个室(部)和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室(部)包括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干部监督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包括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和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鼎城分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8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9.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1.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8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9.3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89.3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97.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91.8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纪检监察专项支出297.19万元,主要用于“廉洁鼎城”作风建设工作经费、“留置”工作经费、党务公开工作经费、会议费、纪检监察专线网络费、片区查案工作经费、作风办工作费、互联网+监督工作等方面;其他经费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专项其他工作等方面;业务经费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纪检监察专项工作业务开支等方面;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支出76.82万元,主要用于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运转开支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54.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22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3.08万元,主要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65万元,用于召开二类会议,人数200人/次,内容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相关业务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5.95万元,用于召开二类会议,人数200人/次,内容为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三次“秋冬大练兵”培训;我单位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8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55万元,项目支出391.8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