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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发展对象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7 16:21:3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5月8日,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报区直机关工委备案同意,将邬政峣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文化

程度

单位及职务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时    间

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邬政峣

1989.06

益阳沅江

本科

鼎城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

2020.03.30

2021.5.17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党支部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贺用烈

联系电话:13517369766

 

 

 

2021年5月17日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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