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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中共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1-23 11:49:4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韩公渡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党组织进行了集中巡察。2024年2月1日区委巡察组向韩公渡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韩公渡镇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完成;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共召开5次会议部署、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的问题明确责任到每个班子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听取整改情况,研究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对每个村社开展谈心谈话,压实村社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总支部书记亲自落实好整改工作。

镇党委书记李成强亲自部署、全程参与,个人认领了反馈问题6个方面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督促检查各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调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分管负责人结合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巡察效果走深走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7月31日,巡察反馈的镇党委14类48个和所属村(社)党组织34类275个具体问题,总计323个问题,其中涉及民生领域问题10个。整改已完成323个,未完成0个:其中镇本级4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5个,阶段性完成3个,所属村居27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44个,阶段性完成31个;制定的23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27条,其中镇本级的3条,村居8条。巡察移交的4批次2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立完善制度9个,诫勉、提醒谈话等组织处理48人次,清缴清退资金357859元。

(一)反馈问题: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推进政治建设到基层不落地。(1)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不够。部分村(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没有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内容与自身工作相结合,并开展针对性学习和研讨。(2)党委下属党总支及党支部均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没有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括新思想、新方略及时传达学习。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了一次专题学习和研讨。组织各村进行了一次二十大精神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大讨论。二是制定了《韩公渡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督促村社总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新思想、新方略,经过督查,各村已落实到位。三是结合党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理论学习,不断筑牢思想根基。

2.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落实有短板。(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心发言人和讨论发言人仅有2人。(4)形势分析研判工作不深入、不具体。(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6)阵地建设有待加强。2023年农村精神文明活动开展次数较少。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分工文件明确班子成员负责所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每月开展了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心发言人不少于参会人数的1/3。三是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分析研判,结合工作实际,做到见人见物见细节。四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了广场舞比赛、送文化下村等活动,组织村社居民加入龙舟队参加全区比赛获得第一名,组织广场舞队伍参加了“百团大赛”,丰富了群众精神文明生活。组织镇干部参加“万步有约”活动,参加人数全区最多。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不力。

(7)在确保安全与维护稳定上存在问题与不足。保密安全存在失泄密风险。①未对宣传报道和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②涉密文件、内部文件登记、存放不规范,未由保密员统一管理。文件办理无文件处理笺。③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不到位。“密保卫士”未做到应装尽装,存在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有工作秘密和调查笔录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全面排查,对所有办公电脑进行了清理。二是规范涉密文件、内部文件登记、存放,集体学习了保密工作制度,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对保密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强整章建制,落实好宣传报道、公开信息两级审查制度。对涉密文件、内部文件由保密员统一保管,严格执行收发文流程,按制度使用收发文处理笺。所有电脑安装了“密保卫士”,定期进行检查。

(8)信访矛盾调解能力不足。因进京越级访问题,信访积案化解不力,被市委政法委实行信访工作挂牌督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点人群的包保责任人组织了一次学习,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明白工作任务。二是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分管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加强积案化解,进一步落实涉稳人员“六包一”措施,加强责任落实、严肃工作纪律;对非访人员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做好涉稳人员的包保稳控工作。三是积极联系相关信访对象,着力解决合理的信访问题,做好了和上级的汇报衔接,目前已成功摘牌。

(9)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欠缺。①应急值班值守常态化坚持不够。未按要求落实交接班人员登记,2023年7月8日后无值班值守记录。②安全责任监管整改不力。镇卫生院门诊楼仅设置1部疏散楼梯,未设置封闭楼梯间。2023年4月区安委反馈该问题后,至今未整改到位。③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等工作未纳入食品安全本年度重点工作及年度考核评议指标。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卫健系统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销号,已向区安委和卫健系统去函对接,后期会继续跟进,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应急值班值守常态化坚持不够和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由分管负责人对应急办负责人和食品安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在骨干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值班骨干的责任,要求落实好日常值班责任。二是对卫生院的安全隐患,由于卫生院属于卫健系统管理,镇相关部门积极履行了巡查、宣传责任。积极向区安委进行了多次汇报,目前由于房屋修建时间过久,改造存在风险,区安委、卫健局正与消防对接,镇安监部门会积极跟进,争取早日销号。三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值班已落实到位,值班记录已完善,今后继续坚持。四是对于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认真组织制度学习,加强平时督查,将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了年度考核细则。

4.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上发力不够。

(10)在帮助群众拓宽致富增收渠道上存在不足。小山、立新等村造血功能不足,收入来源单一,集体经济收入以发包收入为主,缺乏优势产业支撑,在为群众提供市场信息和就业岗位、提高种养技术、增加产品附加值等方面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阶段性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帮助小山村在劳务输出上想办法,3月组织参加了鼎城区和西洞庭开展的新春用工招聘会,对接相关企业为部分居民找到了合适工作岗位。二是鼓励立新村开展特色种养殖业,目前开展了生态蔬菜、鱼类养殖,并积极联系了市城区和汉寿等地的销售渠道;建立了小龙虾溯源养殖基地,每年能带来约2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对全镇其他村进行了摸底,针对收入来源单一,集体经济以发包收入为主的问题,指导各村社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拓宽群众致富增收渠道。目前主要探索开展乡村旅游业,结合索县城址和崇孝暴动遗址争取项目建设和宣传,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与各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了相关培训,引进高水平种养技术,增加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积极引进企业,发展第二、第三产业。部分村已由村里牵头成立了劳务输出合作社,为农闲居民增加收入来源。

(11)人居环境“久而未治”。①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全镇7个水厂管网年久失修,尤其是流花口、丁家口2个水厂,二次污染严重。②三美社区的污水沟形成长达三十年,未及时进行清沟清污,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整改结果:已阶段性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人居环境问题,加大对硬件设施建设投入,镇本级投入20万元建设了一座永久和一座临时垃圾中转站,目前已投入运行。二是建立人居环境长效整治机制,每季度都进行了评比活动,对前三名进行奖励,对后三名予以惩处,切实发挥爱卫协会作用,动员群众参与最清洁户评选,加强卫生费的收取、使用、监督。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广泛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立群策群防的长效机制。三是自来水问题,已与农村安全饮水办公室对接,将管网和过滤设备逐步纳入改造计划,提高自来水水质;目前已经要求辖区内自来水厂对过滤设备进行了检修清理,水质已得到明显改善,设备改造正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四是对三美社区的污水沟,目前已整合项目资金,将其纳入清沟除淤计划,分批次进行改造。目前已完成了约2公里的清沟除淤。

(12)基础设施建设“冷热不均”。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走马岗村,各级投入和乡贤捐助的各类项目资金已超4000万元,但原大路陂村有2个小组的组道尚未硬化,群众出行仍要依靠碎石路。五甲村77%的沟渠未硬化,远远低于韩公渡镇各村沟渠硬化的平均水平。

整改结果:已阶段性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走马岗村道路硬化问题,已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申报,同时责令走马岗村对全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摸底,组织对投入资金进行了核查,利用多种渠道进行了公示。二是由分管负责人对全镇情况进行了摸底,在下步的项目建设方面对落后的村社予以适当倾斜,缩小各村社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差异。三是对五甲村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研究,已向联镇区级领导汇报,已对接农业局将五甲村纳入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已将一条沟渠的清淤硬化纳入计划,其他的将逐步实施。

(13)产业发展“脱离实际”。朱洛铺村2020年6月盲目跟风建设了火龙果种植基地,运营仅一年因资金不足、收益无望,被迫终止。

整改结果:已阶段性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朱洛铺村的相关问题已查清原因,原支部书记经验不足,项目缺乏调研,盲目上马,在今后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二是对时任总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鼓励探索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加强对各村产业发展的引导和监管,因地制宜发展产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通过引进优质品种、推广绿色种植技术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构建农业生产合作社,提高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

(14)监督指导“失职缺位”。①工程质量把关不严。断港头社区2019年道路硬化4公里,建成不到3年时间,水泥路多处变成“坑洼路”。②对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不到位,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2023年7月全区开镰仪式在团洲湖村举办,在进行沟渠清理时违规使用残留期较长的除草农药,导致沟渠两侧100多亩农田减产,近40亩农田失收。③对村级农业数据化指导不够。2019-2022年18个村无农业统计台账,2023年11个村无农业统计台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对断港头道路硬化情况进行了调查,确认了在施工过程中部分地方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的问题,责令对现有损毁路面进行了改造,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二是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对团洲湖开镰仪式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存在除草剂使用失误的情况,对时任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在下步工作中要求农业部门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对农户受到的损失进行了补偿。三是研究下发了韩公渡镇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由分管责任人组织对各村农业统计台账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工作不到位的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镇农综站加强了对村级农业数据统计的指导,要求各村社建立农业统计台账,并定期开展了督查。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5.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两个责任”扛得不牢。

(15)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联片村(社)干部队伍管理偏松偏软。有4名村干部在2018年受党纪处分后,于2020年再次受党纪处分,2020年以来有18名镇村干部和9名农村、两新支部党员受处分,2020年-2023年组织处理共7人。68人参与选人用人调查问卷,28人认为镇党委在干部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严格教育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严格落实了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调度部署,利用骨干会学习了“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研究制定了《韩公渡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确定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任务,并抓好落实,将班子成员各自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了年终绩效考核。二是严格落实好相关工作制度,邀请了区纪委常委到镇上纪律党课,党委书记到镇龙庵、走马岗等村对所在片区的党员上了纪律党课,开展了一次案例警示教育,尤其注重学习了身边的案例,提高镇村干部纪律意识。三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各级纪委关于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发挥好谈心谈话的作用,防止流于形式,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了干部管理制度,强化对干部8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四是镇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刻反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由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和村社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谈心谈话,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明确“一岗双责”工作要求。由两位机关党支部书记组织镇属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16)党委对下属党组织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密,纪委日常监管乏力。在资金使用、资产管理、项目工程上,未注重对下属党组织廉政风险隐患的排查,未能夯实防控责任。镇龙庵、郑家湾、株木山等村在项目合同的签订、租赁发包、资产录入等工作中均存在廉政风险点未能深入排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纪委组织相关部门对镇龙庵、郑家湾、株木山的情况进行深入排查,找出了工作中的廉政风险漏洞,举一反三对全镇进行了排查,针对在财务报销和监督管理方面认识不到位、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完善站所、村社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镇党委研究制定了《韩公渡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监督的实施方案》,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加强镇纪委班子建设,由关键部门负责人担任兼职纪委委员,积极发挥作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使用、资产管理、项目工程等进行了监督,对农贸市场改造、三级公路建设、环院公路维修都按照要求进行了监督,分管负责人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没有发现廉政风险问题;积极发挥联村干部监督指导作用,强化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四是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召开了监委会主任会议,要求全面加强监督村级各项工作落实。组织学习了《村务监督工作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能力和纪律意识。五是优化监督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结合“纪委书记亮名片进农家”活动,深化群众监督的主动性,上半年来已处理了走马岗村、五甲村等多起群众诉求。重视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好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半年来通过平台处理了一百余条涉嫌违规违纪的反馈信息。

6.“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相关机制不健全、不完善。

(17)存在套取项目资金的情况。韩公渡镇通过自清自查发现多个村(社)在清沟除淤、机耕道整修等工程项目上存在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用于村内其他开支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负责人对各村账目进行了深入排查,逐一核实项目情况,对涉嫌套取项目资金的查清了具体情况。二是对涉及套取资金的村社总支部书记、会计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组织镇、村相关财务方面的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深入学习纪律规定和《韩公渡镇项目工程实施管理工作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18)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①超年限租赁。株木山村蔑片湖桔园2013年签订合同承包30年,城址村小学空闲土地及学校校舍一幢2022年签订合同承包15年。②提前发包。永寿寺村2023年将珍珠湖提前三年发包。③集体资产流失。先锋村集体资产369.6亩低田、甩亩,全部由农户自行种植多年未发包产生效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④集体资产资源核查登记录入不规范。团洲湖村、先锋村仅提供固定资产清查台账,无资产、资源台账登记。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负责人牵头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定了《韩公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对反馈问题的村查清了相关情况,株木山、城址村的超限合同重新签订;永寿寺村提前发包合同作废,到期后按规定发包;团洲湖村、先锋村的集体资产加强管理,占用的已收回,规范集体资产登记录入,形成了集体资产登记台账。对株木山村、城址村总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对全镇各村“三资”处置情况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的财务监管不严格、经济合同不规范、集体资产发包价格过低、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形成《韩公渡镇集体资产管理台账》,摸清了底数。三是组织相关责任人学习了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提高了思想认识和纪律观念,在今后工作中严格督促落实。

(19)项目工程脱离实际,举债建设。永寿寺村未充分结合本村实际财力情况,投资55万元修建3个幸福屋场,导致村里负债33.68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永寿寺村负债问题,在建设幸福屋场时,和优秀儿女商议由他们解决资金,后来由于疫情等原因,资金没有按时到位造成负债。目前通过汇报对接,优秀儿女答应解决5万元,村里集体面积发包收入解决10万元,后盾单位解决20万元,已结清拖欠工程款。二是由分管负责人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对账目进行了清查。三是对支部书记彭蓉进行了提醒谈话,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指导。四是加强项目监管制度落实,加强对村级建设的指导与监督,严禁举债上项目、搞建设。

(20)涉农惠农资金公示公开不到位。崇河、黄家铺等村“三务”公开栏无公示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各村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对“三务”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并在今后长期坚持。二是由分管负责人对各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制定了《韩公渡镇三务公开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党建办和农综站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督。

(21)珍珠退养工作长效机制坚持不够。朱洛铺村、牛皇庵村均在珍珠退养整改后,再次出现挂瓶养蚌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负责人组织畜牧水产站对各村珍珠退养情况进行了摸底并形成具体台账,发现企业办、走马岗等七个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反弹情况,在上半年党委书记对珍珠退养工作进行了多次调度并带队开展了多次督查,目前已经完成整改。镇党委召开专题支部书记会,要求全镇绝不允许新增珍珠养殖面积。二是畜牧水产站对反馈的两个村的情况已坚决整改到位,由分管负责人对朱洛铺村、牛皇庵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巡查,建立常态巡查管控机制,坚决落实镇党委遏制珍珠养殖新增的工作要求。

(22)耕地“非农化”,图斑整治不迅速、不彻底。2022年省委督查反馈了朱洛铺村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39亩,走马岗村违法占用基本农田2.38亩的图斑整改任务,直到2023年3月区政府再次下达整改通知书,才整改恢复农田。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朱洛铺村、走马岗村工作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调查,问题原因主要是不愿意较真碰硬,由分管负责人对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根据上级反馈并结合我镇实际,目前全镇国土图斑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了耕地保护的宣传工作,利用村村响、微信群、村组干部会等形式积极宣传,提高公众耕地保护意识;严格落实田长制的相关要求,组织了专项巡查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耕地的行为,对于违法用地行为露头就打,顶格处理,截止目前,成功阻止了9起准备破坏耕地挖塘养鱼的情况。

7.纪律作风建设不严实。常态化、长效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23)未严格落实机关管理制度。考勤管理不严格,部分机关干职存在代打卡现象。查阅韩公渡镇干部2023年9月份考勤记录表,部分机关干职未严格按照韩公渡镇党委下发的《机关管理制度》落实打卡,存在代打卡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韩公渡镇机关干部管理规定》。二是重新录入干部考勤信息,对存在代打卡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镇纪委每周不定期检查干部在岗打卡情况并将结果全镇通报,对个别打卡不及时的干部进行了点名批评。

(24)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有差距。①2022年共涉及公务接待费用超标4559元。一是在公务接待清单中显示陪同人员超人数。2021年1月30#凭证多张公务接待清单显示接待人员3人,陪同人员4-7人不等。二是菜单显示菜品数量与就餐人数明显不符合逻辑,经找报销人核实证实费用超标。(25)公务接待清单填报时间与菜单时间不一致,无法核定公务接待的真实性。2021年2月65#凭证支付2020年综治维稳用餐6750元,其中三笔共2079元,接待清单填报时间与菜单时间不一致。(26)公务接待费报销附件不规范,无用餐事由,无用餐人员名单。其中,2021年2月86#凭证工作用餐1000元无用餐事由,2022年3月10#凭证支付干部加班用餐4373元,无值班人员表,无用餐人员名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不符合规定的4559元已完成追缴,对2021年2月65#凭证、2022年3月10#凭证、2021年2月86#凭证进行了核实,是符合规定的;完善了相关报账手续,后续长期坚持。二是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分管负责人和财政所长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镇纪委组织全镇干部进一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以及《韩公渡镇财务报销制度》等,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对机关管理、公务接待管理、三公经费报销等制度落实的督查,不定期抽查相关报销凭证。

(27)津补贴发放不规范。①津补贴发放人员不规范。对不属于2021年度发放津贴范围内人员发放津补贴。2022年9月为镇乡村振兴专干发放津补贴2400元。该专干于2022年9月到镇里工作,不属于发放津贴对象。2022年试用期公务员,2022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定等次,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3160元,违反年终一次性奖金只能发放给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在职公务员的规定。②违反津补贴发放程序,以拨代发。2022年镇里发放津贴时遗漏发放当年调出、退休的7人津补贴,事后补发时未按照财政报账审核打卡发放程序,而是采取拨款到永泰社区,由社区打卡代发。③奖励类薪资发放不规范。2020-2022年期间共8人涉及不规范发放的各类奖励类薪资共7.716万元。(2020年1月7#凭证2019年度站所奖励绩效8000元,2020年1月9#凭证2019年度综治奖励单位部分6000元,2021年2月37#凭证2020年综治奖励单位增补6160元,2021年2月38#凭证202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奖励单位增补24600元,2021年12月37#凭证2020年度绩效良好单位增补18000元,2022年9月7#凭证2021年绩效奖励14400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组织全镇干部进一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二是对上述8人涉及不规范发放的各类奖励类薪资共7.716万元已完成追缴,对违规领取的津补贴2400元和年终一次性奖金3160元完成了收缴,对于违规发放的行为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分管责任人和财政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和津补贴发放管理规定,镇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报销凭证的抽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制止。

(28)虚报办公费。2021年乌黄垸以增加个别数量和单价的方式,虚增金额多报销办公费3000元。2021年2月6#凭证,支付乌黄垸办公用品6826元,通过记账清单比对和谈话了解,其中2020年1月17日数量,2020年12月15日单价,2020年12月18日的金额为虚增,共计3000元。先锋村2023年虚报办公费9700元用于村级运转。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负责人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全镇情况进行了清查,对违规报账的乌黄垸3000元和先锋村9700元资金已完成追缴,清查出了部分村财务报销制度落实不严格,已完成整改。二是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好《韩公渡镇财务报销制度》并加强监督,定期对财务报销凭证进行抽查。

(29)工会经费规范管理有欠缺。未收取工会会费2.96万元,其中2020年会员80人,应收1.6万元,2021年会员68人,应收1.36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工会主席组织查明了具体情况。二是对未收取的工会会费进行收缴,并完善好工会账目。三是组织会员学习了湘工发【2018】20号《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并在今后的工作严格落实。

(30)“无上访村”工作经费福利化。20个村(社)有13个村(社)将“无上访村”工作经费按福利发放给村干部,3年来共计发放27.94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的13个村社27.94万元工作经费已完成收缴。二是由分管负责人对相关村社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工作制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资金使用由分管负责人进行严格把关。

8.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本运作不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31)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格。①支付审核把关不严。2023年共17.398万元(2023年1月58#凭证9.383万元,2023年1月60#凭证8.015万元)工程款支付在未开具发票,原始凭证不齐全的情况下,就予以审核签字并支付。其中,2023年1月58#凭证支付冲柳高水岸线治理资金,报销审批单时间为2023年1月6日,支付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而发票开具时间为2023年2月1日。②财务报销附件不规范。2021年-2022年度共有15.667万元各类支付发票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字。(2021年1月13#凭证3130元,2021年2月62#凭证3.7万元,2021年4月34#凭证2.215万元,2021年4月28#1.315万元,2021年5月25#凭证1.824万元,2021年7月27#凭证2.1万元,2022年8月9#凭证4.2万元)③费用报销超标准支付。2022年党建活动费用超标准报销3200元。通过查阅机关账2022年11月15#凭证支付主题教育活动餐费3200元,工会账2022年10月25日支付工会活动餐费1.168万元,活动均在2022年9月30日同天开展,餐费共支付3次,经比对,多支付3200元在机关账内以党建活动报销。④会计科目记账不规范。2022年共计5.3387万元会议费、资料费计入公务接待费科目列支。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建办违反规定超标准报销的3200元已完成追缴,并举一反三进行了自查,虽然没有其他违规支出,但自查发现存在手续不齐、资料不规范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二是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分管负责人和财政所长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学习了《财务报销制度》和财经纪律,重点对报销审核不严格、资料不齐全、记账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培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程序严格审批。

(32)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存在不足。①党委对工程项目建设研究滞后。工程项目在合同签订以后才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党委会议研究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②工程项目报销审核不严谨。2022年1月支付党建基屋修建工程款5.1797万元,报销附件无合同,无竣工验收表。③虚增工程量。2022年乌黄垸以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多报销8480元用于其他非生产性开支。2022年1月16#凭证支付乌黄垸水利设施整修款13.6446万元,承包人的签字笔迹与其在乌黄垸领取的多笔工资费用时签字笔迹不一样,通过谈话了解,证实该笔工程存在虚增部分工程量多报销8480元用于其他非生产性开支。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负责人组织进行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学习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二是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追缴了多报销的8480元。三是制定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韩公渡镇项目工程实施管理工作制度》。四是组织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报销制度》和财经纪律,督促财政所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程序要求严格审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资料坚决不签字。

(33)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存在缺失。一是对村级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监督流于形式,各村(社)普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二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党委对其指导监督不到位,导致部分村(社)存在白条列支、资金结算不规范等共性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对全镇情况进行了排查,举一反三,对发现的四议两公开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由党委书记对涉及的相关村总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各村社会计进行了培训,学习了《韩公渡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要求,加强监督审批。四是由纪委书记召开了监委会主任会议,学习了村务监督的相关制度,要求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发挥好监督作用,镇纪委随时进行督查。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

9.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党委议事规则不规范。

(34)2020-2023年镇党委“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记录讨论不充分,且未在会后签字。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利用党委会学习了《党委议事规则》并落实到位,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党委会议研究,充分酝酿讨论,与会党委成员逐一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与会人员签字制度。二是由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升办公室业务水平,规范了会议纪要,及时整理归档。

(35)2021年1月5日镇党委研究村(社)党组织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均未到会,且纪委书记未发表纪检监察专题意见。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学习了《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举行会议,坚决杜绝类似于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等缺席会议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程序,按要求召开党委会议,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会,不能按时参加的要向党委书记说明情况。三是加强对办公室和党建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会前准备和会后整理。

(36)2020年以来用编进人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2022年推荐2名干部职级晋升及2021-2022年度考核结果均未经党委会研究讨论。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委副书记组织学习了《党委议事规则》,深入学习了相关制度要求。二是从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在今后人员晋升和年度考核时,召开专题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充分讨论,实行党委成员逐一表态,规范选拔干部流程,目前为止,镇里涉及到人事安排都严格落实了程序要求。三是对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业务不熟练、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党建办相关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水平。

10.党组织建设不健全。对村级班子及党建联络员队伍选配把关不严。

(37)党委对村级班子选配把关不严。①换届考察流于形式,镇党委对个别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换届考察无具体座谈记录。②后备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不足,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③未按“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村级班子。2021年“两委”换届选举产生4名无任何村干部工作经验的党总支书记,导致出现工作不顺畅、群众认可度不高的情况,最终3名村党总支书记2名辞职(朱洛铺村、崇河村2023年辞职),1名被免职(团洲湖村2023年被免职)。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党委书记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多次调度此问题的整改,今年来对涉及人员调整的五个村都由党委副书记带队深入考察并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一是严把村级班子入口关,对考察组成员开展考察培训教育工作,并规范、完整做好换届考察会议记录。二是由党委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结合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培养年轻干部,充实村级后备人才力量,要求各村必须上报后备干部,由分管负责人组织进行逐一考察。四是发挥联村干部优势,通过“以老带新”等方式开展好导师帮带,提升干部综合履职能力,鼓励干部干事创业。五是对全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支部书记的选取进行自查,利用民主生活会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在后续工作中加强整改。

(38)党建联络员入口把关不严。①聘用合同不规范。党建联络员聘用资料中,1人无聘用合同,10人合同聘用期限与实际聘用期限自相矛盾。②党委审核不严格,未严格按照招聘资格进行审核,4名党建联络员未达招聘资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委副书记组织对全镇各村党建联络员的聘用程序和手续进行了清查,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合同不完善的已进行整改。二是由党委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规范了聘用合同,对11个村到期合同按要求考察合格后及时续签。四是做好建章立制,严把资格审核关口,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招录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五是党建办组织进行了党建联络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提高党建联络员的能力素养和政治水平。

11.组织生活不严格。

组织生活不严格

(39)个别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入,原因剖析不够深刻,整改情况不够具体。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反馈的问题,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个别班子成员存在老好人思想和形式主义,不愿意动真碰硬,不愿意得罪人。二是由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了一次集体谈话,加强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各项会前准备工作,深入推进严谨的党内政治生活。今年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委书记逐一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也进行了会前沟通,认真剖析自己,严肃开展相互批评。三是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自我反思,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要求,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40)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2021年度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9-12月份无活动记录,部分活动记录过于简单化,无签到册、活动图片。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支部书记组织查明情况,两个支部存在活动开展流于形式、相关责任人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已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镇党委加强对两个机关支部的监督检查,各支部召开了支委会进行了自查,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今后会将实地参观、交流研讨、在线学习等内容融入党日活动中,丰富活动形式,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效。三是加强了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对资料进行了规范整理。上半年,已对相关活动资料进行了多次自查。

(41)支委会召开不规范。2020年机关党支部2月、3月空缺1名支委,仅2名支委召开支委会,且列席人员发表意见。4月17日支委会有3名支委,但无支委补选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管理,对机关支部成员出现空缺的,及时补选了支部委员,对两个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召开了支委会,严格落实了支委会议事原则,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文件;三是进行了支部党员培训,提高会议记录水平,规范、详细做好会议纪要。

(42)村(社)党员大会参会率低,党员身份意识差。三美社区、先锋村等多个村(社)需要依靠发放实物或补助等吸引党员参与组织生活。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农村党员的宣传教育,结合农村党员冬春训、主题教育等工作,通过“送党课上门、送政策上门、送关爱上门”等灵活方式,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等,增强党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每个党员权利、义务不缺位。二是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对全镇情况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开会罚钱、发东西的村社党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党建办加强了督查,切实加强党的制度落实,强化党组织建设,夯实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提升基层党建能力。

12.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发展党员不规范,入党程序执行不严。

(43)企业党支部某成员,递交入党申请书未满6个月,党支部推荐其为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2019年11月9日,2020年5月4日党支部推荐其为入党积极分子,违反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规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2020年5月9日,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政审报告中2020年4月15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0年12月17日被列为发展对象,时间矛盾。

(44)五甲村第一党支部某成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会表态发言人数与签名按手印人数不一致,11人参会发表意见,签名按手印仅10人;党委预审结果通知书中入党志愿书编号与实际入党志愿书编号不一致。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严格执行入党程序,对巡察反馈问题的两位党员的入党程序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了不是违规发展,但存在记录不完善的情况,已按要求整改。相关问题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已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党委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由党委副书记对发展党员存在问题的考察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履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党建办对发展党员档案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此类情况。

13.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纪律不够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欠规范。

(45)落实党管机构编制不严。至巡察组进驻镇党委仍未向区委编办上报2022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报告。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委副书记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按要求整理了2022年编制使用情况并上报了2022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报告,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要求落实。三是加强党管编制制度落实,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46)执行“三定”规定不严。①擅自设立机构。擅自设立水利站、劳保站、卫计办、城建办、文化站等站所,并配备人员。②内设机构名称设置不规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设置为生态办,党政综合办公室设置为党政办,印章为办公室;平安建设与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为平安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委副书记组织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制度学习,增强党管机构编制意识,严格落实党委研究机构编制事项制度。二是已严格按照最新的机构改革方案设定镇属内设机构和配备工作人员,制定好分工文件并切实执行到位。三是制定了《韩公渡镇公章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内设机构名称、印章并规范使用。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4.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上较真碰硬不够。落实上轮巡察和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果,完善形成长效机制有欠缺。

(47)以巡促改有欠缺。2019年巡察反馈的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①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2020年度机关第一党支部民主测评,部分优秀等次人员优秀票数未达总票数2/3以上。②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23年共2.864万元购入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2023年2月20#凭证7920元,2023年7月27#凭证2350元,乌黄垸2021年2月7#凭证5840元,乌黄垸2023年1月3#凭证7050元,乌黄垸2023年1月12#凭证5480元)

(48)以审促建有不足。2021年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①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022年至2023年共80.65万元农资采买未执行政府采购。其中2022年至2023年在常德市宏瑞奇植保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种子肥料等44.55万元,在鼎城区农林乐农资经营部购买农资物品36.1万元。(2022年1月36#凭证14万元,2022年2月9#凭证17.6万元,2022年5月41#凭证4.5万元,2022年2月8#凭证9.75元,2022年5月38#凭证5.5万元,2022年5月39#凭证10.5万元,2023年1月35#凭证10万,2023年1月49#凭证8.8万元)。②大额现金支付行为未得到有效杜绝。2022年至2023年将大额资金转账给镇政府经办人,再由经办人支付给个人的方式支付各类费用31.28万元。(2022年1月39#凭证5.3万元,2022年1月121#凭证10.83万元,2023年1月75#凭证10.83万元,2023年1月76#凭证4.32万元)③列支附件不规范。2022年镇水利站采买价值10.8125万元的防汛物资,无发放对象及领用人记录。(2022年7月19#凭证2.5175万元,2022年7月23#凭证8.295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深刻自查,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结合本轮巡察问题逐一剖析,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由党委副书记组织开展自查,并迅速整改到位;对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的问题由分管负责人进行全面清理,新增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登记;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的农资、水利站采买的防汛物资由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核实,没有发现违规使用采购资金的行为;对现金支付的资金由李科研进行了核实,没有发现违纪使用的情况。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迅速整改到位。对上述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坚持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了台账,购入一笔登记一笔,按要求实行政府采购,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给个人再支付的现象,由银行直接打卡到人。制定并严格落实《韩公渡镇财务报销制度》。三是利用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将巡察反馈和整改问题与各项工作相结合,确保警示教育效果持续发挥作用,促进长治长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韩公渡镇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工作升华的有效契机,把整改落实与党委责任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弱项、补齐短板,既夯实“当下改”举措,更注重建立“长久立”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全面、改彻底、改到位。

(一)强化责任担当,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应改尽改,不留死角,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着力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深化成果运用,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激发党建引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强化监督检查,筑牢廉政防线。以整改问题为导向,聚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狠抓作风建设不松劲,持续推动全镇党员干部职工作风转变,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压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7552118。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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