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5月15日,区委政法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开展了政法领域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8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鼎城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聚焦突出问题、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先后通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党组会等多种形式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要求和时限,并倒排工期紧张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三是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区司法局党组时时盘点任务进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整改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党组书记、局长朱建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亲自抓、主动抓,并组织召开了两次党组会,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经常性听取分管领导和部门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未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修订或完善制度11项。
三、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政治理论学习未走深走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实效化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召开的党组会议均严格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和重大决策等内容。二是修订完善了《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记录。三是局党建办牵头对所属支部督促、抽查落实“第一议题”情况,对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的支部书记提醒谈话。
2、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不到位。
(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有偏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指出的雷同、不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的清理,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二是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及专干进行批评教育,避免以后类似情况发生。三是2024年12月,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2024年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加强审核。
3、重要部署执行落实不到位。
(3)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效果不明显,行政执法监督不力,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单一,缺乏有效的反馈和处理机制,违法行政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2024年度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发现了违反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程序缺失、遗漏警告行政处罚种类等方面的问题,现各单位已整改到位。二是实行《常德市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2024年12家职能单位报备全年涉企检查53项。三是6月组织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全区各乡镇(街道)和26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22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四是组织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全区共有700余人参加考试,近500人通过。五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抽查了区内10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30本,评选出优秀案卷2本,良好案卷9本,合格案卷16本,不合格案卷3本,评查结果通报到单位,目前执法卷宗均已整改到位。六是进一步做好免罚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梳理、修订和公示工作。目前已有31家单位报备本单位免罚事项清单。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已通过备案审查且公示。执法部门目前已有9家单位报备,将通过备案审核后予以公示。
(4)规范性文件管理不严,相关单位部分文件,均未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对不符合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文件出具了修改、废止的书面建议,相关部门均已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了废止。二是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了《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相关管理制度。三是分管领导对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股长开展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工作开展力度,避免后期工作出现漏洞。
(5)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到位,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掌握本区域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对于开庭案件,除审判机关送达外,司法行政机关第一时间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转送相应的行政机关,并要求其备案负责人出庭情况,将每一行政诉讼案件所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落实到位。2024年全区仅出现一次“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被通报批评的情况”,对周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一案中,所涉的被告单位的负责人未出庭应诉事项全区通报,要求各单位汲取经验教训,做好本机关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工作。二是开展广泛、多种渠道的培训学习。2024年6月,我局组织全区行政执法骨干近200余人进行了法治培训;2024年12月3日,我局组织全区32家执法单位和22个乡镇共130余名工作人员在我区审判机关旁听土地出让金征收及行政赔偿案等案例解析,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分管领导对行政复议应诉股股长开展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对败诉案件的跟踪和监督,督导行政机关按照法院判决履行相关义务。
4、法治为民宗旨树得不牢。
(6)法律援助工作与上级要求有差距,完成省厅下达的本区法律援助案件任务不达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鼎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加强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二是鼎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在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深入到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的地区。三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时刻督促法援负责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24年鼎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超额完成法律援助案件目标数。四是分管领导对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7)未成年保护工作开展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未成年保护工作方案进行完善,根据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查漏补缺,结合“送法下乡”、法治讲座进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法治课堂、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2024年开展未成年保护法治宣传十余次,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3件,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及其家长开展警示教育1次。二是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工作部署会,每月听取工作汇报,跟进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三是2024年,社区矫正局分别于4月、6月、11月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3次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并对矫正对象组建矫正小组,实行“五包一”每月开展法治教育和公益活动。四是对相关人员具体数据抄送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照警务管理条例进行管控。五是对相关的安置帮教对象,由各乡镇、司法所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帮教工作,按要求落实季度走访制度。
(8)法治宣传开展不到位,2023年“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时资料欠缺,个别“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对相关单位发交办函,并督导整改完成。二是开展法治督察。2024年定期收集了全区46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法治宣传活动资料。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2024年全区通过文艺汇演、直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100余场次普法宣传活动。
5、社区矫正工作不扎实。
(9)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够,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处理矫正信息系统数据,落实“月清零”制度。二是加强教育帮扶,持续推进“1313”教育矫正模式。按照教育帮扶方案,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入矫教育、法制教育和个别教育。三是加强对矫正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集中学习《矫正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湖南省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等业务知识。四是对矫正档案进行归档并加强管理,明确专人专门负责档案整理归档。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处理。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6、“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0)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相关人员作出了书面检讨。二是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和深化作风纪律建设。
(11)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及时,日常监督不到位,司法局请销假制度不完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鼎城区司法局请销假制度》,严格请休假手续,党组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按要求办理请休假手续。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上班考勤请销假制度。三是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上通报了相关干部处分决定,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活动。
7、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和依法廉洁用权有欠缺。
(12)二级机构履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编办对接,理清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二是局党组对该中心的工作进行指导,并督导中心工作人员切实履职履责。
(13)区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职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局窗口专门设立区矛盾调处中心诉理点。二是成立鼎城区司法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调处的协调分流指挥及督办,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三是加强对中心工作考核力度,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自觉性。
8、未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14)工会管理不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不当。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鼎城区司法局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会各项资金的使用。二是局工会追回资金至工会账户,局党组对人员提醒谈话,严格禁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工会经费现已规范程序审核。
9、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不规范。
(1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经费支出等程序,督促经办人员、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二是对涉事库存现金已全额追缴至单位公用账户,公证处原负责人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经查处受到相关处分。三是公证处聘任了专职财务管理人员,系统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在司法局的监管下公证处的经济活动已规范运行。
(16)财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固定资产登记不完整,固定资产明细账上只有类别,无具体数量、单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鼎城区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固定资产培训常态化纳入该制度。二是对全局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分类登记入账,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详细注明使用部门、类别、单价、数量、型号,做好了固定资产标签登记、粘贴工作。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了年度固定资产管理培训会,规范固定资产处理流程。
(17)原始票据审核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追回款项缴至国库,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按要求补充了完整的明细清单,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财务股长作出口头检讨,并表态发言,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三是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建立“半年一自查”机制,对核算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0、二级机构监管宽松软。
(18)对基层司法所监管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2024年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二是完善监管考核制度。三是严格纪律管理,严格执行《鼎城区司法局管理制度》《司法所绩效考评细则》等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四是局党组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改进措施。五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分管联系的基层司法所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19)对公证处监管缺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流程完善公证处的法人代表及法人证书。二是理顺公证处管理性质,研究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对公证处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自2024年3月份巡察整改以来,区司法局装备财务股对公证处每月收支情况及行合规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局党组报告。三是对超标准发放的津补贴已追缴;重复报销的伙食费已追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
(20)对法律服务所监管乏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常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规范》,组织辖区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半年开展一次学习。二是局公共法律服务股组织各基层所与本所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署了《依法依规执业承诺》。三是给予被投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警告处罚,对其所在的法律服务所下达《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四是开展年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并已完成。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11、落实“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不充分。
(2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已交办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组领导班子分管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二是对2024年、2025年分管领导分管的工作进行调整。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2、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22)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彻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的程序,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全面开展自清自查,所涉及的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了相关程序的补充。三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明确要求。
13、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23)党建工作业务不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局党务工作者学习党建业务知识及相关制度文件,按要求开展各项党建工作。二是组织党员再次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生活等制度。三是将老干支部党员纳入年底测评。四是对党建工作责任人开展了批评教育,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14、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24)谈心谈话不规范,资料整理不及时,归纳不完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规范性,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区联点领导干部、区督导组全程指导,对民主生活会程序严格把关,单位“一把手”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严格把关。二是对近年来的民主生活会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汇总归档。三是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谈心谈话,重点突出谈实事,谈问题。四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批评教育。
15、基层司法所建设欠完善。
(25)后备力量培养断层,队伍建设缺乏中长期考虑,局党组未有序培养基层工作骨干力量,存在“青黄不接”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递交招录、调入、遴选等请示,充实人才后备力量。二是建立完善关于贯彻党领导司法行政工作、干部交流轮岗、干部教育培训、干部职工鼓励激励、干部职工容错纠错、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等制度,加大后备力量培养。三是制定和落实鼎城区司法局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5、巡察及审计整改工作未完全落实。
(26)整改成果未长期坚持,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为导向,对上一轮巡察查摆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对违反制度规定人员严肃问责。三是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鼎城区司法局党组将持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一)持续用力,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切实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并以小见大、举一反三,逐级落实责任。
(二)强化担当,持续巩固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强化薄弱环节,积极把各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巩固成效,强化措施、夯实责任,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统筹兼顾,凝神聚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提升、推动全局干部作风转变的强大动力。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增强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行动自觉,努力促使我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