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对鼎城区委政法委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8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鼎城区委政法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扎实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调度部署、督促检查和具体落实。二是明确步骤,扎实推进整改。制定出台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组室、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鼎城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钟科程同志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委务会上及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督促、再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成立了钟科程任组长的鼎城区委政法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总统筹,确保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工作与筑牢辖区平安建设、安全稳定、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相结合,以政法工作质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截至2025年1月,巡察反馈的4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修订或完善制度6项;巡察移交的3件信访件,已办结3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理论学习不到位。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2023年10月16日、12月11日机关党支部支委会将省、市相关内容纳入“第一议题”学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务专干开展一次业务培训,集中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相关业务知识,立即整改到位。二是10月23日召开了机关支部委员会进行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有偏差。2024年1月、2月中心组学习没有中心发言人和交流发言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常务副书记对每月中心组学习方案进行了审核、签字,按流程开展,明确中心发言人。三是补充了1、2月份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书面发言。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主要负责人对该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3.未按要求落实相关学习内容。未学习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理论中心组上学习了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二是常务副书记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及时整改。三是按照全区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政法委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4.主题教育不深入不扎实。主题教育期间未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中央“民营经济31条”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党支部未开展检视分析,未建立问题清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了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了未学内容。二是机关党支部整理完善了主题教育检视分析相关资料,完善了问题清单。三是分管党建班子成员严格把关各。四是单位责任领导在鼎城区委常委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问题进行检视剖析。
5.英模教育开展不扎实。“我跟先进找差距”心得体会共22篇,其中10篇存在网上下载和相互抄袭的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批评教育。常务副书记就巡察整改反馈的干部网上下载和相互抄袭的情况对干部集中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在集中学习巡察整改相关文件精神的干职会上学习邱建军先进英模事迹。三是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10篇,全部由政工室审核过关。
6.线索办理不到位。2021年3月22日,政法委收到唐某某与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线索,相关单位提交汇报后,未见政法委相关后续办理资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政法委组织了评查,认为案件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信访事项不属实,并依规定告知其本人线索处理结果。该线索相关处理资料已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启动线索“回头看”,对教育整顿期间政法委收到的线索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线索核查程序到位,资料齐备,回复处理形成闭环。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对时任线索组负责人给予了提醒谈话。
7.“四个纳入”有欠缺。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政法委班子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着重强调“四个纳入”的重要性。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当中。三是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就此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分析研判不到位。2021-2023年班子会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仅有议题,无研判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期间向班子传达了意识形态领域专题研判分析工作要求。二是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按要求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专题研判分析会,并完整记录研判内容。
9.公众号信息更新不及时。平安鼎城公众号养老诈骗板块内容最新更新日期为2022年5月13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了“平安鼎城”栏目设置,对“养老诈骗”版块进行了清理,并将“利剑护蕾”工作作为展示版块,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更新。二是对公众微信号进行常态化更新维护,2024年共发布原创稿件14条,其他稿件67条。
10.执行政法委员述职制度有所欠缺。2022年未组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述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政法委领导班子在理论中心组中再次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强化了思想认识。二是细化制度重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度,强化了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管理。8月份开始,每周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记载和上报。三是2025年1月20日组织了2024年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述职。
11.政治轮训参训率不达标。2022、2023年政治轮训,政法干警参训率未达100%。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了领导责任。在此后2次的政法委员全体会议上,政法委责任领导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文件,强化了政治轮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实现了政治轮训全覆盖。2024年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经过2轮培训,干警参训率实现了全覆盖。三是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了检视剖析。
12.案件评查走过场。案件评查大多通报程序性瑕疵,触及实体问题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两批次组织评查专家库人员学习掌握《常德市政法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中的评查标准,统一尺度,注重程序和实体方面问题,准确把握评查案件定性。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评查案件整改工作,梳理了2022年、2023年上半年案件评查瑕疵案件,责任单位逐案形成了整改报告。三是加强案件评查结果运用。2024年共评查案件367件,瑕疵案件承办人均由相关单位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绩效考评扣分等处分处理。
13.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乏力。民意调查全市排名靠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向区委常委会议汇报,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对照省民调结果,深刻剖析在涉赌等突出治安问题、政法队伍形象、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三是开展大走访大宣传,进一步树政法形象。四是分片分层召开民调工作调度会议、宣讲会议,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和群众支持度和认可度。
14.“利剑护蕾”成效不够显著。性侵未成年人发案数仍呈上升趋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二是全年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成员单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了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营造出良好的未成年人保护氛围。三是不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执法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开展清查整治。四是全面开展案件倒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15.打击电信诈骗不力。电诈案件呈高发态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电诈案件的侦破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24年发案率同比下降51%,破案率保持全市前列。二是持续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压降发案。制作反诈宣传册、海报,乡镇派出所驻村民辅警开展常态化宣传,政法干警进村入户开展宣传。三是大力推进精准预警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受害人经济损失。对资金高危预警工作,严格落实100%上门劝阻预警,保持预后零失败。四是加强重点人员劝返管控。
16.推动“枫桥经验”落地见效不够有力。到京上访总量居高不下且呈增长趋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乡镇(街道)责任。突出重点矛盾摸排,开展了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二是践行“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大力推动领导干部下沉接访。2024年已化解信访积案50余件,其中“骨头案”“钉子案”7件。三是落实“3138”接访劝返工作制度,2024年进京访同比下降70.6%。
17.邪教人员转化不到位。鼎城区现有“全能神”在册人员转化效果不明显。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摸排走访行动。已组织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未转化“全能神”人员开展了一轮摸排走访工作,了解了他们的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同时对其本人及家人进行反邪教宣传和普法教育。二是开展了集中帮教工作。协调责任乡镇(街道),组织市“关爱之家”教转专家对未转化“全能神”人员进行集中帮教转化,其中有2人现实及思想表现已达到转化标准,及时办理了转化手续。三是与公安数据库同步教转情况。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在数据库更新教转情况,做到应转尽转。
18.网格化管理不到位。对辖区内专职网格员队伍底数不清,巡察组调阅相关资料时才临时向街道收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了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工作调度会议,全面自查整改网格员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二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强化网格员日常管理,全面理清社区网格员名单,以网格为单位制作、张贴《网格化管理公示牌》,强化网格员履职尽责。四是加强平台智能管理,依托常德市智慧平安平台,实行线上线下同步保持网格员名单一致。
(二)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压力传导不足,主体责任尚未压实,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
19.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2021-2023年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文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压紧压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文件精神的学习,强化思想认识。专题开展了巡察整改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三是严实主体责任,制定了《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出台了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20.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淡薄。近三年书记办公会研究“三重一大”均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政法委委务会上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树牢主动接受监督的行动自觉。二是立行立改,自巡察以来,凡涉及“三重一大”研究事项,委务会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区委政法委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1.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谈话次数少,谈话中只谈工作未谈纪律的次数较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会上开展检视剖析。二是班子成员在委务会上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谈心谈话必谈纪律和廉政建设,强化了思想认识。三是由政工室主任对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对谈话内容不过关的要求进行重谈。
22.婚丧事宜报告不到位。1名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后报告表未报派驻纪检组审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督促当事人将操办婚礼事后报告表报派驻纪检组审批到位。二是政工室主任对当事人提出了批评教育。三是由分管领导监督婚丧事宜报备,建立了区委政法委公职人员婚丧嫁娶报备台账。
23.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力度不够。2023年未开展政法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对政法干警监督乏力,平安鼎城公众号作风举报板块形同虚设,点击显示套餐过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2024年对区直政法单位开展了政治督察,与市委、区委对政法领域专项巡察同步进行。二是深入推进政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了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截至目前形成了两期政法队伍作风建设督查情况通报。三是深入推进警示教育。除了政治轮训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外,政法各单位结合“三会一课”至少再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四是优化作风建设举报版块。结合市区两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完善了举报内容指引、更新了举报版块链接,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地址等。
24.政法系统联席会议制度“空转”。政法委2023年4号文件规定区政法系统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下旬召集一次联席会,2023年全年实际只召开4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文件规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政法系统联席会议,2024年,共召开12次联席会议。二是制定《联席会议会商问题清单》,将会商问题列成清单便于分析研判,逐案调度。三是由执法监督室采取案(事)件会商会方式对具体问题后续跟踪落实,全部完成闭环。四是优化联席会议制度,2025年将联席会议合并至政法委员全会定期召开。
25.违规报销差旅费。2022年、2023年,反邪办、综治办等存在违规报销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在本单位开展了一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教育。二是涉及差旅费违规报销的费用,督促相关人员已全额退还,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差旅费管理制度,对出差审批、费用标准、报销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四是主要负责人同志对常务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26.违规发放津补贴。2021年对本单位获全区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荣誉的人员发放奖金。2021-2023年9月驻村工作队员享受协同办公政策的同时领取通讯补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做出了情况说明。涉及发放的全区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奖金,是通过区委常委会议纪要文件研究决定,相关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二是涉及违规发放的通讯补贴,督促领取人员已全额退还,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三是分管财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上就该问题进行了剖析检视。四是制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并组织了涉财人员学习强化财务纪律。
27.述职述廉报告雷同。2名班子成员近两年的述职述廉报告出现不同程度雷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述职报告雷同人员重新认真撰写了述职报告。二是分管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了检视剖析。三是其他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全部由常务副书记审核签字,从述职内容是否全面、是否雷同、是否符合年度要求上进行把关。
28.硬性摊派反诈APP任务。2022年7月、2021年12月,出现向下面部门硬性摊派安装反诈APP任务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此项工作已于2023年全面停止,并在2023年平安建设考评文件中将此项考核指标取消。二是组织学习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切实将减负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各项工作“回头看”,填写了自查自纠表,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9.发文管理不规范。出现不同文号的文件内容基本一致、两个文号均分别对应两个不同内容文件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常务副书记对文件经办人及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发布通知,对重复文件予以废止。三是在委务会上常务副书记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发文审批程序,依纪依规,由办公室归口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发文。2024年共发文10个,无不规范情况。
30.支出手续不规范。2021年6月出现发票与实际或电子卖场销售方不一致的情况。2023年12月,支出票据要素不全,打印、复印费附件所列明细均无经手人签字。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5-11月打印复印资料费用,出现登记金额与实际只应支付金额不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报销支出手续,补齐相关凭证附件,对发票与实际或电子卖场销售方不一致做出了说明。二是对风险评估资料多支的钱予以追回。三是主要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分管财务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自我检视批评。
31.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相关活动开展所需材料或场地,原旧办公楼屋面维修、室内维修、水电维修等工程未经电子卖场采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各组室认真学习了采购管理制度,要求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程序,财务人员对工程实施预决算合同进行了再核实。二是分管财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上就该问题进行了剖析检视。三是加强了对财务经办人员的教育管理,对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
32.工会活动餐费超标。2023年3月的 “三八妇女节”活动,就餐费用超实际人数标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经办人员报销超出的金额全额退还。二是组织工会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了解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三是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33.执行议事规则不够严。存在非班子成员参与班子分工、参加书记办公会并表态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政法委委务会上加强对民主决策和议事规则制度的学习,以制度来约束整改实效。二是立行立改,对涉及的非班子成员岗位职责进行整改到位,不再参与班子分工,确实因工作需要在书记办公会议上汇报相关工作时,只列席书记办公会议,不再参与表态发言。三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此事做出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3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2021年8月、2023年9月开班子会研究事项时,只有主要负责人表态,其他人没表态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政法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该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改进措施。二是召开委务会,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关于民主集中制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三是此后委务会研究事情严格按照班子成员、纪检组组长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执行。
35.混编混岗。2022-2024出现政法委机关组室由事业单位人员负责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正混编混岗问题。2024年分工文件明确公务员身份主持政工室日常工作,事业编制同志负责的职务。二是强化认识。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在政法委委务会上认真学习了政法委“三定”方案,了解权责清单情况,按照机构编制批复设置机构。
36.增设二层骨干。2022-2024年任命事业单位人员担任“党建办公室”、“铁路联防办公室”等挂牌机构主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发文免去了挂牌机构所有二层骨干。二是在政法委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就增设二层骨干的行为进行通报,分管班子成员作反省发言,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政法委“三定”方案,避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政法委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了检视剖析。
37.民主生活会开展有偏差。2022-2023年民主生活会均有非班子成员参加,且在会上进行自评与互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上非班子成员没有参加。二是督促党建专干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以落实到位。三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上对此事作自我批评。
38.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机关党支部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将预备党员孙杰、梅杰评为“合格”等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了解。二是依据中国共产党员网对预备党员的测评要求作出了情况说明,预备党员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可被评为“合格”等次。
39.主题党日形式化、娱乐化。机关党支部存在以工作会议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且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存有文化活动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支部委员会开展了一次支委会,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委员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对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举一反三。三是对分管党建的责任领导进行一次批评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40.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发展党员公示前未开支委会,且公示期内就召开了转正党员大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支部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梳理,对党员档案进行核查,程序是规范的,时间填写有误,已及时更正。二是区直机关工委对政法委党员发展程序进行了再审核,认定发展程序无误,因时间填写有误造成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机关支部书记在年度述职报告中进行问题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1.换届程序不规范。2022年5月27日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未达到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换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相关资料不完善的立即补充完善。二是接请区直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务工作者开展一期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三会一课”、支部换届等党建业务知识。三是分管党建领导对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四)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不够到位
42.选择性整改。巡察反馈关于“高利贷和套路贷案件高发”“文件参照转发,结合本级实际不够”两个问题,均未制定整改措施,未见整改资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常务副书记对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立即改正,针对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已整改到位。三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召开推进会督促区金融办紧盯金融放贷行业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等金融乱象乱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对某些公司因经营不规范、拒不整改的问题,直接评定D级,没收金融牌照、取消贷款资质。
43.边改边犯。巡察反馈“书记办公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只见议事结果不见议事过程”,反馈之后,会议记录仍存在同样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常务副书记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召开政法委委务会,常务副书记着重强调,要求各班子成员在汇报工作时要尽量详细,不得一笔带过。三是之后委务会会议记录进行详细记录,见议事结果也见议事过程。
44.整改不彻底。巡察反馈“法学会2个工作人员在政法委机关从事其他工作”,整改措施显示对当事人进行了职位调整,之后查阅分工文件,仍参与相关工作,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政法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按照在编在岗原则,区委政法委2024年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文件对法学会工作人员进行分工调整到位。三是常务副书记对政工室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制定出台区委政法委在编人员在岗管理办法,防止以后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45.“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未见整改资料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扫黑办、执法监督室等部门收集整理,重新将组织公检法会商案事件、提前介入大要案等相关会商资料汇编成册。二是制定了《鼎城区关于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的意见》并下发给政法各单位。三是加强案件办理指导,由执法监督室牵头,通过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方式引导证据收集、固定等工作。四是注意工作留痕,强化资料收集整理。
46.“维稳意识不强、化解信访不力、积案化解不力”,佐证材料仅附约谈会照片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改正。补充情况说明、数据、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二是2023年1月已对涉事单位重点人员在特护期失控进京进行追责问责。三是新日世纪城商铺办证问题已基本解决。四是针对反馈的问题,常务副书记对负责维稳方面工作的副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履行好政法委班子主体责任、政法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2.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清晰、协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对邪教人员转化不到位问题,启动新一轮摸排工作,重点集中在未转化的“全能神”人员,逐一上门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情况。下半年对有条件转化的对象集中开展教育转化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未转化“全能神”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争取做到应转尽转,能转多转。
3.进一步抓好成果转化。将常态化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与履行政法主责主业相结合,持续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深化、拓展提升巡察整改成果,以高水平政法工作为鼎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36-7378883;电子邮箱:dczfw2007@163.com。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