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中共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5月15日,区委政法领域专项巡察组对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1日,区委政法领域专项巡察组向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9月5日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集中整改期间,召开了三次巡察反馈问题工作
推进会,对巡察的问题进行汇总,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了自学和集中学习,9月向全体党员群众征求到了41条意见和建议,10月1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自我剖析,找准问题的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全面进行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党委书记吴志斌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吴志斌同志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区委巡察工作讲话精神,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二是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项扎实整改。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副书记、教导员卜叙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大队政工股,负责对所有整改问题建立台账。三是研究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责成各股室根据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标检查,对整改方案进行研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整改。四是形成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根据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
截至5月20日,巡察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修订或完善制度6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对政法工作的指示不够深入
(1)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对政法工作的指示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民警开展多轮次、系统性的专题学习研讨活动;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外部意见;三是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
2.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不扎实
(2)重点车辆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各类重点车辆的源头管控,强化对企业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二是对涉及重点车辆亡人事故进行深度调查;三是压实责任、加强提醒、强化管控。
(3)违法行为精准打击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重点工作;二是科学合理的把交通秩序工作量化到各个基层单位,并督导落实;三是加强研判分析和布控预警,强化预警车辆拦截处置;四是在全区主要道路及学校周边加装中央隔离护栏。
(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善卷路路段增加4条斑马线;二是已调整了善卷路全路段红绿灯配时,优化了通行;三是督促辖区中队对善卷路全路段进行交通安全整治,确保善卷路交通状况良好;四是道安办已发函至城管部门,安排进行树枝清除工作;五是对全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摸底排查,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到位。
(5)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广度深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责任;二是在大队窗口单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区;三是在城市商圈、主要路口进行户外广告屏的宣传;四是大队定期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开展针对性精准宣传;五是充分利用区交通安全联络群推送安全警示视频、案例,将宣传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3.为基层减负不够彻底
(6)办理非机动车上牌、机动车报废业务手续繁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简化手续,优化流程。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落实“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不扎实,对民警管理失之于宽
(7)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项督查;二是提高思想认识;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8)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谈心谈话层次;二是规范谈话记录;三是落实情况追踪。
(9)警示教育开展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座谈会;四是开展政治家访。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欠缺
(10)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无公务接待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报销流程;二是严格按照标准报销费用。
(11)超范围发放津补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二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三是实行差异化发放。
6.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
(12)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队组织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集中学习预算科目编制使用,学习中提出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密切关注财政一体化平台支付系统预警,自觉接受平台约束,杜绝超范围使用预算资金;三是仔细研究部门预算编制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科学、精准编制预算。
(13)无资质的自然人承建工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和承建人沟通巡察发现的问题,承建人已办理有效资质证明;二是对所有已建日常维修项目进行了自清自查;三是加强监管和准入审核。
7.依法行政理念不强
(14)执法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民辅警进行专题法制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条款;二是建立了积案清理登记台账,每个月对未及时处理的一般程序案件在市级指定媒介进行公告、依法进行强制裁决。
(15)执法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民辅警进行专题法制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条款;二是组织事故处理中队民辅警、人民调解员、各农村中队事故岗位民警计20余人,学习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规定;三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建立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四是不定期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查总结分析,形成长效机制。
(16)执法行为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队监察室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二是聘请21名交警大队警风警纪监督员,对执勤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三是对执法不规范民警,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1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准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队下发规范文件,对事故定责进一步明确,组织事故民警学习文件内容;二是加强对民辅警的业务培训;三是采取事故处理中队业务骨干对接农村中队的方式,对各农村中队的事故处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指导,为农村中队提供事故处理的业务支持;四是建立事故认定审核制度;五是针对责令重新调查的案件,已开展全面梳理与跟进,已完成案件的重新调查工作。
8.担当作为欠主动
(18)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开展事故分析研判;二是组建“交管+乡镇”联合执法专班,进行联合执法上街劝导;三是将派出所管交通工作纳入区局的绩效考评,强化派出所一村一辅警的工作责任;四是聘请21名警风警纪监督员,实现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管理模式;五是利用全区交通安全联络群,及时下发相应通知,要求其履行相应职能职责。
(19)推进停车场建设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相关部门协调在建设临时停车场;二是与相关部门配合对城区人行道、道路进行排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应划尽划;
(20)交通指示、标识设置不合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江南城区永富路与永兴路交叉路口交通智能信号灯已于2025年2月投入使用;二是鼎城路与德安路交叉路口四个方向均已增设中央护栏550米,红绿灯已重新配时;三是鼎城路与桃花源大桥下桥辅路交汇处已于2024年11月18日新设左转向灯,已将原有道路标识磨除,改为左转向车道,同时将鼎城西路自西向东已重新施划虚线作为掉头处。四是对于鼎城区不合理的以及损坏的标识、标线、标牌进行重新施划。
(21)护校安园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警力安排;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三是在有条件的学校路口设请求式红绿灯;四是强化安全宣传。
9.事故深度调查机制不健全
(22)事故深度调查机制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事故深度调查机制;二是及时上报信息;三是每月召开事故预防会商会,共计召开9次。
10.智慧交通建设有待加强
(23)智慧交通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建设项目;二是改进工作方法;三是加强提醒强化应用;四是升级设备强化技术。
11.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不严
(24)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行政经费及工会经费应列支的内容和用途,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内部监督;三是完善用餐管理。
12.对工会工作重视不够,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
(25)工会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报账程序;二是严格审查手续;三是规范书写格式,整理收缴名册和发放登记表。
(三)反馈问题: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3.辅警队伍管理问题突出
(26)辅警队伍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招录关;二是强化责任追究;三是加强队伍管理。
14.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有欠缺,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27)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审批行为;二是严格规范重大资金申报材料和保障流程。
15.党组织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28)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织设置;二是规范辅警党员管理;三是加强基层指导。
16.组织生活质量有待提高
(29)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建工作制度;二是严肃党员批评教育;三是优化党建活动安排。
17.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
(30)促进骨干“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轮岗机制;二是优化队伍结构;三是加强专业培训和教育;四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不擅自设立机构或部门。
(四)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18.“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整改到位
(31)“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二是明确工作任务;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建立长效机制。
19.“违规发放人民警察法定之外加班补助”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32)“违规发放人民警察法定之外加班补助”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二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三是实行差异化发放。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政法领域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将整改情况报区委政法领域专项巡察组审查,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委将持续强化党纪学习教育,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落细落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切实履职,依法行政,着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交通安全管理事业发展,努力为建设幸福鼎城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6-7373871;邮政信箱: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友谊巷158号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邮箱:2397361476@qq.com。
中共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