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中共常德市鼎城区森林公安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5月1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森林公安局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做“必答题”。成立了以支部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紧扣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22个具体问题,明确73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建立了整改责任清单,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通过整改推进森林公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支部书记、局长坚决筑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负首责、负总责。一是高站位谋划部署,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二是高标准推进落实,主持召开支委会、专题会议、全体民辅警会议9次,研究部署整改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三是高要求带头整改,作为“班子”,带领班子成员一起扛牢支委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领办、牵头完成8个具体问题整改,积极履行整改职责,主动接受全方位监督。
截至2025年1月16日,巡察反馈的2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修订或完善制度9项;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反馈问题:
(一)政治建设不够严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
1.理论学习氛围不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结果: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细化了学习内容;二是于2024年9月9日,组织全体民辅警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办案,成效显著。
2.“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第一议题”学习纳入年度党建计划、三会一课计划中;二是2024年9月至今,每一次支委会、党员大会都开展了“第一议题”学习;三是“第一议题”学习除原文学习外增加了交流研讨环节,提升了学习质量;四是就党建和“第一议题”学习存在的问题,一把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支部副书记、政委为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并写进岗位责任制;二是形成了每一个季度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的常态机制,巡察后分别于2024年5月13日、7月15日、10月8日召开支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已将缺失的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资料及巡察后意识形态工作整改资料整理成册后交区委宣传部检查,并已通过检查。
4.提升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有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6日,一把手约谈办案不规范的责任民警;二是2024年10月9日,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自然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定期会商、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了协作配合;三是2025年1月法制办牵头制定了单位法制审核体系,提升了法制审核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四是2024年12月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活动,形成了案件执法质量考评表,提升了案卷质量;五是建立了法制培训制度,责任追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予以执行,并于2025年1月23日、2月21日,由法制办对全体民警进行了法制培训;六是督办进度,办案不规范案件已于2024年8月28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已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二)制度建设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到位。
5.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主题党日学习上,经常性开展集中研讨,提升学习效果;二是于2025年1月13日,班子集中学习和培训,就如何提升班子的整体领导力和协作能力开展了交流研讨;三是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将廉政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定期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提升全体党员的廉政水平。
6.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加强队伍日常的监督管理,班子成员每月开展三次谈心谈话,确保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纠正;二是每月开展一次作风纪律督查,并形成了督查通报;三是2023年9月18日,违反作风纪律的相关人员已在全局大会作出书面检讨。
7.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5日,支部书记围绕“以案为鉴”讲廉政党课,7月22日、8月19日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刻警醒全体党员;二是2024年9月9日,在第三季度党员大会上,将相关民警的处分决定进行了再次通报,全体党员进行了表态;三是每月开展一次作风纪律督查,对上下班打卡、办公室作风纪律进行督查,并形成了督查通报。
8.纠四风工作开展欠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3日,在支委会重新学习《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若干措施》;二是2024年11月,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新一轮的谈心谈话,督促全体民辅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就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9月27日,支部书记对支部副书记和党建办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2024年10月17日,支部副书记对党建办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9.信访化解方法不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单位一把手向市委政法委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汇报,两级领导共同商量出了化解意见;二是2024年10月25日,从人性化角度,给予了信访人救助金,2024年10月25日,信访人签署了息访协议;三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副局长为分管领导,法制办主任为信访专干。
10.工会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底成立了工会专账;二是2024年11月4日,全体会员补退了工会会费,并存于工会专账;三是完善了工会各项开支制度,并写进单位管理制度中;四是2024年9月26日,单位一把手约谈工会主席,2024年10月17日,工会主席约谈副主席、财务人员,2025年1月15日,财务人员作出书面检讨;2024年12月25日,将违规列支的会费从本年工会账户中返还至行政经费账户。
11.机关纪律作风抓得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细化请销假制度,并写进单位管理制度中;二是2024年9月对于未打卡次数较多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书面检讨;三是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作风纪律督查,尤其是上下班打卡情况,并形成了督查通报;四是2024年10月24日,支部副书记、政委对于请病假不规范的5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2.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6日,已将“长江大保护”项目资金原渠道归还鼎城区财政局国库股;二是2025年1月14日,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专项资金使用等规定;三是2025年1月14日,分管领导组织组织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回头看”,未发现有类似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四是2024年10月17日,分管领导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13.财务报销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31日,已将差旅费授权委托书补充完整;2023年6月15日报销的差旅费,已补充证明人签字;二是2025年1月14日,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集中学习报销相关的财务制度;三是2024年10月28日,分管领导对当时的财务票据审核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四是2025年1月14日开展的集中培训会上,明确差旅费报销要求。
1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已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6日,已将未计入固定资产系统的冰箱补录进系统管理;二是2024年10月17日,分管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025年1月14日,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集中学习固定资产相关的规定。
15.干部用餐开支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3日,以单位名义向搭餐单位发函,建议对我局干部用餐伙食费据实结算;二是2025年1月14日,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对用餐开支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学习;三是就餐费据实结算问题,2024年9月26日,单位一把手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0月28日,分管领导对财务审核人员和财务开支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16.议事制度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支委会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严格落实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并于2025年1月13日学习《“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杜绝会议混开、会议混记现象,明确党支部会议记录由党建办主任记录,行政会议由党建专干记录;三是就制度建设及规范记录存在的问题,2024年9月26日,支部书记约谈支部副书记;2024年10月17日,支部副书记约谈党建办主任。
17.支委会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完善了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了“由支部委员提出议题,提请会议讨论决定,支部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由支部书记发言”等内容,2025年1月13日,党支部组织全体委员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规范支委会会议记录,2024年4月至今,支委会每研究一个议题都单独形成一个决议;三是2025年1月13日,支部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支委会开展党建工作的规范性。
18.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23日,支部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自我批评,本人对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在今后的议事中将严格落实末位表态;二是完善议事规则,补充了“落实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由支部委员提请研究,支部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由支部书记表态,形成决议”等内容,并在2025年1月支委会上组织了学习。
19.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为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支委会上明确增配一名民警为专职党务干部;二是针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雷同的问题,2024年9月26日,支部书记约谈副书记,要求其结合当年工作实际并亲自撰写报告;三是针对各类总结报告高度雷同的问题,2024年9月27日支部书记约谈党建办主任,对其批评教育,要求其克服党建工作中的应付思想;四是2024年度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为本人亲自撰写,并紧密结合工作,由一把手审阅签字通过。
20.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扩大谈心谈话范围,增加了班子成员与中层骨干、普通党员的谈心谈话,并要将互提意见增加到谈心谈话内容中;二是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增加讨论发言环节;三是针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雷同的问题,2024年10月15日,支部书记对时任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1.党费收缴工作存在漏洞(已交办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3月完成党费基数的调整;二是2024年3月18日,党建办对于少缴党费的情况进行逐一核算,对于少缴的党费全部补齐,并上交;三是针对党费收缴工作存在的漏洞,2024年5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费收缴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9月27日,支部书记约谈支部副书记;2024年10月17日,支部副书记约谈党建办主任,并明确党建办主任为党费工作责任人,负责完成党费基数调整工作。
22.体制机制不健全。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汇报,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改革的意见,自2024年4月起,在公安机构编制改革未完成之前,一律停止公安机构编制、内设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调整;二是通过向区委政法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局长进一步汇报,森林公安机构的人员配置及内设机构调整,已经一并纳入全区公安机构编制改革,在改革时三定方案由区委、区政府统筹调整安排到位,现省、市、区公安机构编制改革正在进行中。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狠抓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的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的长效机制。针对区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
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对每个问题都指定到人,并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清晰,责任体系明确。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对阶段性完成的一个问题,区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将持续跟进改革进程,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7399130。
中共鼎城区森林公安局支部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