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进驻】十二届鼎城区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于9月底至12月底对8家单位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的内容
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等方面开展巡察,深入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以及省委巡视、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处理。
三、巡察分组及反映情况方式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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