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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进驻】十二届鼎城区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来源:廉洁鼎城 发布时间:2020-11-04 09:03:54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十二届鼎城区委第九轮巡察设立4个巡察组,于2020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对13个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主要内容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立足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使命,紧紧围绕“三个聚焦”: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发现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力,以及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三是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关注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及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政治巡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高质量推进开放强区产业立区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巡察主要方式

  各区委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座谈、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围绕巡察任务深入了解。

  三、信访受理范围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具体见附件《十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进驻一览表》,欢迎广大群众直接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本轮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及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四、对巡察干部的监督方式

  巡察组成员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巡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0736-7388421(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0736-7392958(区委巡察办)

特此公告。

 

附件:《十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中共鼎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附件:202011040906244893.xlsx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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