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鼎城区红十字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根据区委第三巡查组的反馈意见,我们逐一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反馈情况,我会认真研究,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改。一是制定方案阶段 ,从9月12日到9月18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将责任细化,分配到每一个工作人员。二是全面整改阶段 ,从9月18日到 11月18日,根据整改方案,逐项进行整改,记录和汇报工作进度,负责人加强督促把关。三是巩固提高阶段,从11月18日到11月25日,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改成果,健全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欠认真,无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简单不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每周定期参加集中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三观;二是建立谈心谈话长效机制,负责人坚持跟单位工作人员不定期谈话;三是根据十九大精神和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在每次学习时对学习的内容做好记录。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相关学习记录、谈话记录、完善后的学习计划复印件附后。
2、关于“党组织一岗双责责任人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的问题。
整改措施: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其纳入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述职报告。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单位负责人述职报告附后。
(二)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3、关于“财务报账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8月1号凭证,支付周金芝大病特困救助5000元,《救助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无签名,无任何特困和重大疾病证明依据。
整改措施:一是查明原因并做好具体说明,进行相关处理;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手续完善,管理规范,符合申请报账程序。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需说明的是:①凭证显示姓名为周金英而非周金芝,系直接打卡发放;②周金英填了三张救助申请表,其中一张签了名,都有所在村委会的证明和盖章,区红十字会审批的手续都健全。
4、关于“救助资金发放无特困和重大疾病证明依据”的问题。2016年12月8号凭证,支付裴一平特困救助5000元、支付董红义特困救助3000元。2016年12月14日记账凭证,支付刘先恒特困救助3000元、支付代新胜重大疾病特困救助5000元、支付李贵连特困救助3000元、支付丁燕林重大疾病特困救助5000元。2017年1月1号、3号、8号凭证,2017年2月2号、3月5号和2018年1月13号凭证,支付特困救助34500元,无任何特困和重大疾病证明依据。
整改措施:一是查明情况并做好具体说明;二是进一步完善《鼎城区人道救助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三是在以后的人道救助工作中,管理规范,程序到位。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经调查,此问题涉及救助对象22人,救助金额共计63500元。其中2016年12月8号凭证涉及裴一平、黄仁义(即反馈意见中的董红义)2人,救助金共计8000元。2016年12月14号凭证涉及刘先恒、代新胜、李贵连、丁燕林4人,救助金共计21000元。2017年1月1号凭证为戴有道1人,救助金2000元;3号凭证为高绍新1人,救助金2000元;8号凭证涉及伍爱梅、张元初、龙开梅、唐斌、樊雪云、张四建、覃和清、曾牛皋、唐必锋9人,救助金共计15500元。2017年2月2号凭证为张开伍1人,救助金2000元;3月5号凭证涉及雷绍宇、周英山2人,救助金共计9000元。2018年1月13号凭证涉及付哲明、伍建芳2人,救助金共计4000元。需要说明的是:以上22人均由于家庭困难或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经申请后获得了区红十字会的人道救助,区红十字会的救助资料中查到了原始救助资料,都有救助申请审批表或申请报告,且报告上均有所在单位或镇村组织以及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署的救助意见,救助款系打卡发放。
三、整改产生的效果
通过巡察反馈和认真整改,取得了如下三个方面的效果:一是提高了认识。通过反馈问题的整改,我们自觉加强了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更高了,对今后红十字工作的针对性,对加强改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健全了制度。完善了《鼎城区人道救助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明确了救助的对象,明确了村、镇、区红十字会审察、审核、审批责任,明确了各类对象的救助标准。修订了《鼎城区红十字会救助申请审批表》,增加了乡镇审核的程序,明确乡镇(街道)或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三是规范了程序。所有救助对象按照本人申请、村镇核查、媒体公示、红会拟定救助方案、报请主管领导同意的程序。坚决做到资料不齐安全不受理,公示不通过不审批。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我会由于人员较少,没有成立党组织,党员的组织生活编入卫健局机关支部,在政治学习、主题党日、主题教育等工作的开展上没有自行组织,严格按照卫健局党委的安排参加。
2.区红十字会从2017年5月单独组建以来已历经3次转办公室,工作人员3次调整,现有救助资料没有整理归档,查找到的资料不完善。
3.从今年的救助开始,我们将严格救助程序,做到手续完善,管理规范,公正公开。
相关佐证资料附件:
1.相关学习记录、谈话记录复印件和完善后的学习计划;
2.单位负责人述职报告(包含意识形态内容);
3.周金英入账凭证及审批资料复印件;
4.裴一平等22人入账凭证及人道申请救助的原始资料复印件;
5.修订后的《鼎城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
6.修订后的《鼎城区红十字会救助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