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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中共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8 11:15:4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8日至12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迅速行动,组建班子、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大队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细化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对巡察组提出17个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列出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对问题实行动态管理、挂账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和反弹。

目前,巡察反馈的17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一:学习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是:大队党总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2021年“三会一课”方案》、《2021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3月30日、4月25日,大队党委中心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分别开展第一次和第二次专题研讨,4月19日大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增信”专题学习,加强全体民警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做到有计划的学习,有效果的学习。

(二)反馈问题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是: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已将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学习强国、阵地宣传、舆情控制、保密工作纳入对民警、职工、辅警纪律检查的范围和大队绩效考核。

(三)反馈问题三:窗口单位为民服务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是:在大队门口和主办公楼大厅处放置了大队院落整体平面分布图和办公大楼平面分布图。

(四)反馈问题四:警车上路行驶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存在“特权”行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是:完善大队岗责考核细则——《警车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五)反馈问题五:工会账目与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落实;已按规定设立工会转账;对相关不规范的工会账目进行了补充完善和情况说明。

(六)反馈问题六: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公务接待陪同人员超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是:公务接待费用,已退缴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七)反馈问题七:上班纪律执行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是: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不改人员,严格按照大队考核制度予以扣分,年终取消评优等次。

(八)反馈问题八:财务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各审批单均已完善手续,开展了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九)反馈问题九: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是:完善并严格落实《装财管理制度》,开展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对相关不规范凭证进行补充完善。

(十)反馈问题十:违反财经纪律。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是:规范和完善大队《装财管理制度》中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手续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说明。

(十一)反馈问题十一: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账目与台账清理,并完成整改。

(十二)反馈问题十二:行政处罚书开具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是:开展了辅警业务培训和法制业务培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不规范的文书立即整改到位。

(十三)反馈问题十三:依法行政中“同责不同罚”,存在优亲厚友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是: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四)反馈问题十四:党委会会议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是:1.制定《党委会议议事制度》,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党委)工作条例》。

(十五)反馈问题十五:区交警大队共有党员辅警9人,均未纳入部门所属支部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是:已经对接组织部,辅警党员组织关系在其居住地基层组织,根据规定需在其所居住地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十六)反馈问题十六:谈心谈话记录不规范。个别谈话记录中无被谈话人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是: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制度》,对不规范的记录进行整改。

(十七)反馈问题十七:对辅警监管不到位。辅警存在违纪行为,辅警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是:完善并落实《大队辅警考核实施办法》;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暨辅警培训;强化作风督导,坚持每月一通报;对于违反纪律民警、辅警进行诫勉谈话。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将整改情况报区委第一巡察组审查,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落细落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切实履职,依法行政,着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交通安全管理事业发展,努力为建设幸福鼎城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6-7373871;邮政信箱: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友谊巷158号;电子邮箱:2397361476@qq.com。

 

 

 

中共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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