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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鼎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8 15:25: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鼎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鼎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我院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一把手”代表党组在反馈会上就作出了对反馈意见、建议表示虚心接受、照单全收的表态发言。院党组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制订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同时,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际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鼎城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深化认识,精心组织。2月4日,我院召开了党组会,研究部署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各班子成员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领,对本次巡察反馈意见问题后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部署。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我院党组及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二层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院反馈巡察意见后,我院按照立行立改和逐项整改的原则,第一时间从问题着手,制定整改方案,对所有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初步方案后多次与第三巡察组沟通、请示,前后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确保符合巡察组的要求,确保每项责任分工更具体、科学,整改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在2021年2月24日,经区纪监委同意后,印发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对16个问题都制定了整改措施,逐条逐项细化,形成了整改清单和责任台账,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三大类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建立完善制度14个。

巡察组反馈时未向本单位移送信访件或问题线索。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一:党组中心组学习欠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制定了《2021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2.长期坚持中心组学习,规定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党组成员全年每人作重点发言不少于2次;3.2021年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均有照片,签到册。

(二)反馈问题二:狠抓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完善了《鼎城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其中包含了党组研究意识形态的工作机制;2.完善了《鼎城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含我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3.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已按照以上要求逐步开展;4.2020年9月、2021年2月党组对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5.制定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6.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7.2021年底将对意识形态工作资料整理成册、写好工作总结。

(三)反馈问题三:开展主题教育欠认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制定了《鼎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方案中明确了主题、会议流程,对全院的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指导;2.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已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3.所有支部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4.组织生活会上要求联点领导必须参与。

(四)反馈问题四:脱贫攻坚工作欠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制定了《鼎城法院党组议事规则》;2.2021年2月4日党组会上研究了脱贫攻坚工作,不再通过院长办公室研究重大工作;3.由我院驻点村扶贫人员收集保存好我院扶贫工作的相关资料,年度报送机关保存。

(五)反馈问题五:疫情防控工作欠力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制定了《鼎城法院党组议事规则》;2.2020年12月22日,对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党组进行了安排部署;3.改正了在院长办公会议上进行研究重要工作的不良习惯;4.加强了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资料的保存和收集。

(六)反馈问题六:超范围报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创节约型机关管理制度》;2.针对超报部分已实事求是写出了说明;3.2021年已严格按上级要求的范围和名额开支相关费用,不搞特殊;4.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七)反馈问题七:工会费用在行政账中列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创节约型机关管理制度》;2.工会主席、财务人员已在3月自行学习了工会支出文件;3.2021年两项费用分开支出,杜绝工会费用在行政费用中列支;4.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发现了此类问题,不予报账,并告知报账人有错误。

(八)反馈问题八:审计问题整改未落实。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对上述款项进行专班专责清理并给付;二是对确实无法给付的,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办法,并处理到位;三是按有关财务规定处理好呆滞账。

(九)反馈问题九:财务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创节约型机关管理制度》;2.相关公司已写出澄清函,税票已在2020年12月开具;3.税票已补充,完善了报销凭证;4.对经办人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加强工作责任心,必须严格把关,规范报销凭证;5.对财务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必须按照制度长期坚持,规范支出。

(十)反馈问题十: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法规政策要求,开展工作;二是完善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验收;三是整理好相关报告和凭证,即时保存到相对应的类别里面;四是完成预决算和验收。

(十一)反馈问题十一:党员积分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我院已制定了《2021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并要求各支部认真执行、严格打分;2.对积极参加党建活动的党员,提示各支部在完成活动后给予适当的加分;3.专题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做好记录,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十二)反馈问题十二: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制定了我院《干部谈心谈话制度》;2.已下发到每位班子成员学习;3.各位班子成员已按照区纪监委规定的内容和次数进行谈心谈话;4.在谈心谈话工作中结合了本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谈话对象有普遍性、也有针对性。

(十三)反馈问题十三:落实党建责任欠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问题中涉及支部完善了2019、2020年党建工作方案,制定了2021年党建工作方案;2.完善了2019、2020年活动计划,制定了2021年活动计划;3用党员积分管理落实了考核;4.2021年党建工作中,支部书记带头履职,落实党建工作;5.机关党委制定了《鼎城法院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鼎城法院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鼎城法院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鼎城法院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职责任清单》。

(十四)反馈问题十四:未建立年度党建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鼎城法院在2018、2019、2020均制定了《党建工作方案》,2021年制定了《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2.鼎城法院在2018、2019、2020、2021均制定了《周五主题党日活动计划》;3在我院的《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中,规定各支部要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制定支部学习计划、“三会一课计划”等;4.3月份,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5.计划在10月份,邀请组织部党务工作人员对我院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增强业务知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十五)反馈问题十五:民主评议党员走形式、走过场,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1.3月份,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2.机关党委分别制定了《鼎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对各党支部进行了指导;3.2021年度主题党日活动由我院统一组织规划;4.道路法庭联合党支部已完善了相关记录、图片、签到册、子方案;5.我院已制定《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求各党支部按照全院党建计划开展支部活动;4.机关党委对各支部会议记录、活动完成情况进行检查;5.已将全院2018、2019、2020年民主测评相关表格补充完整,及时整理成册。

(十六)反馈问题十六:“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党员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1.3月份,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2.已将党课讲稿附在会议记录本上;3.针对以上问题不能完善的,将在2021年的记录上按照规范记录,到会党员必须签到,不能参会党员需办理请假手续。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审计问题整改进入了第三步尾声;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预计在六月底完成验收及结算评审工作。对于2021年及以后的党建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记录好、开展好。认真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党内通报、社会公开等工作,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作好示范、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巩固巡察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主动倒查制度缺陷、管理漏洞、工作短板,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要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管理漏洞;对不科学、不合理、不健全的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6--7359582;邮政信箱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金霞路与桃花源路交叉口往西200米;电子邮箱cddcfy@163.com。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5月25日    

终审: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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