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鼎城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五一前夕,鼎城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向全区党员干部发出强烈信号,敲响廉洁警钟。
1、鼎城区农机局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2016年,区农机局以工会会员生日和节日福利为名先后两次发放超市购物卡。该局分管工会工作的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熊大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熊大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2、鼎城区花岩溪镇林业站公务接待违规饮酒的问题。2017年4月至10月,花岩溪镇林业站站长莫国富、副站长唐树青、工作人员唐华、朱国立在公务接待中先后多次违规饮酒。2018年6月,莫国富、唐树青、唐华、朱国立4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鼎城区花岩溪镇新庵冲村村支两委违规公款送礼的问题。2017年底,花岩溪镇新庵冲村村支两委以集体名义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并赠送他人。2018年5月,新庵冲村党支部书记朱云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满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4、鼎城区斗姆湖街道葛麻山村党支部书记刘正华违规收受礼品、违规赈酒的问题。刘正华在担任斗姆湖街道葛麻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收受该村村民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以外孙3岁生日为名赈酒并收受除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1000元。2018年3月,刘正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鼎城区镇德桥镇水浒庙居委会治调主任左北初违规赈酒的问题。2018年4月,左北初以儿子36岁生日为名违规赈酒并收受除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2500元。2018年6月,左北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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